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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更新:2023-5-22 14:01:26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艺术类专业考生须取得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统考(联考)专业合格证或达到该省(市、自治区)规定的专业合格线;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划定录取批次对应类别艺术类本科的最低控制线。艺术类以综合成绩投档的进档考生,按所在省(市、自治区)投档政策录取;不以综合成绩投档的考生,按所在省(市、自治区)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底排序录取;专业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成绩从高至低排序录取;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相同,参照我院普通文理科考生录取时的单科顺序排定名次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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