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5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
录取规则
一、学校录取批次、调档比例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为准。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予以加分。
二、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规则,以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顺序为依据,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学校不设专业级差。对于无法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如服从专业调剂的,则由学校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据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位规则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三、艺术类专业录取,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须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采用综合成绩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不采用综合成绩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按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下,按高考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高考文化成绩排序择优录取;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相同的情况下,按高考文化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四、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考生外语语种。学校开设的公共外语课程为英语、日语。
五、报考学校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相关要求执行。
对《指导意见》中“学校可以不予录取”的情况,我校按“不予录取”执行;对《指导意见》中“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情况,我校根据办学条件和专业培养要求,对相关专业按“不予录取”执行。依据该《指导意见》结合我校招生专业要求说明如下:
1.患有《指导意见》第一条中列出的六大类疾病的考生,所有专业不予录取。
2.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能录取的专业:体育教育。
3.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体育教育、美术学、动画、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地理科学等专业。
4.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的考生不能录取的专业:体育教育、美术学、动画、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地理科学、经济统计学、数字经济、会计学、电子商务、财务管理等专业。
5.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黄、绿、蓝、紫各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数码、字母的考生不能录取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