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湘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5湘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
录取规则
第一条 依据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条 招生对象:参加高考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职高对口生。学校执行湖南省和各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关于应、往届生的招生政策。艺术类各招生专业成绩认可各省专业联考成绩,无其他限制。
第三条 学校认可湖南省及相关省教育考试院(招生委员会)有关加分投档的规定,按湖南省及相关省教育考试院(招生委员会)提供的投档成绩(含全国性高考加分)提档。
第四条 若考生所报专业已满,又不服从调剂,则做退档处理。
第五条 学校在各省的投档比例设置均为1:1
第六条 所有专业录取结束后不再退档。
第七条 凡报考我校的艺术类考生,应获得省艺术统考合格证。
第八条 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1.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不予录取:
(1)严重心脏病、心肌病、高血压病。
(2)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
(3)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
(4)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
(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外不予录取:①原发型肺结核、浸润性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②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③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2.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不能录取到学前教育类专业;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黄、绿、兰、紫各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数码、字母者不能录取到数字媒体技术、信息安全技术应用、人工智能技术应用、美术教育、融媒体技术与运营、数字媒体艺术设计、学前教育类等专业;色盲的考生不能录取到美术教育、融媒体技术与运营、数字媒体艺术设计、学前教育类等专业;色弱的考生不能录取到学前教育类专业。
3.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的不宜报考学前教育类专业。嗅觉迟钝、口吃、步态异常、驼背,面部疤痕、血管瘤、黑色素痣、白癜风的考生不宜报考师范教育类和旅游类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