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河池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5河池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原则,在考生德、体合格的情况下,以投档分数及专业分数(艺术为统考成绩、体育类为术科成绩)为依据,综合评价,公平竞争,公正录取。
在广西、山东、海南、河北、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等高考改革省(市)的录取工作按照相关省(市)文件执行。考生选考科目应符合我校招生专业(类)规定的选考科目。
第十三条艺术类考生录取办法。
报考艺术类专业考生录取原则:在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对出档考生,实行“志愿优先”的原则,根据专业分数(艺术类为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专业分数相同,则优先录取投档成绩高的学生。专业分数和投档成绩均相同时,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无同分排序规则,则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文(理)科综合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比较成绩,择高分录取。录取方式参照第十二条。
湖南省艺术类考生,分数线执行湖南省统一划定的平行志愿文化控制分数线和专业控制分数线,采用湖南省统一的投档排序规则投档,投档完成后按照上述“报考艺术类专业考生录取原则”录取。
我校舞蹈学专业只招舞种为中国舞、芭蕾舞、现代舞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