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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电子科技大学艺术类录取规则

更新:2023-5-12 16:30:46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桂林电子科技大学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艺术类专业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到低顺序录取。综合分=艺术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60%+文化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40%)。若出现综合分相同的情况,则按艺术分从高到低顺序录取;若艺术分相同,则按文化分从高到低顺序录取(参照第十四条)。

第十七条  报考学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要求无色盲。报考学校表演专业的考生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84CM,女生身高不低于174CM,男生体重不超过80KG,女生体重不超过65KG,身体无明显疤痕、无纹身、无O/X腿型。

第二十七条  入学报到后,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录取的新生,应参加专业复测,复测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录取的新生,复查报考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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