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哈尔滨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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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规则
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通知》要求,认真执行《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学校认可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审定的全国性照顾政策性加分,但照顾政策分值不得超过20分;专业分配以考生的投档成绩(含政策加分)作为录取依据。学校根据考生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录取专业时投档分数相同的考生,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成绩排序规则择优录取,无成绩排序规则的批次,依次参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学校对于生源地为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选考科目必须与报考专业要求相一致。我校录取时按照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学校本科招生的体检标准: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能录取的专业有化学(师范类)、精细化工、食品科学与工程、学前教育。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外,还包括绘画、摄影、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工艺美术、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黄、绿、兰、紫各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数码、字母者不能录取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其他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学校环境设计专业、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工艺美术专业、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公共艺术专业、数字媒体艺术专业、绘画专业、动画专业、摄影专业、音乐学专业、音乐表演专业、舞蹈编导专业录取时,在省级招生考试院投放的考生电子档案范围内,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投档成绩相同,按专业课成绩择优录取;如专业课成绩仍相同,按照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依次排序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