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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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说明
第二十条 普通高职(专科)艺术类各专业招收黑龙江省考生,文化课成绩按照全国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成绩,专业课成绩参照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课省统考成绩,学院不单独组织考试。艺术类专业物理类历史类兼招,再选科目不提要求,录取原则是在省招生考试院划定艺术类专科文化课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在按照黑龙江省艺术类高职(专科)批投档规则的进档考生范围内,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按专业课总分进行优先录取,专业课总分也相同时,按高考文化课总分进行依次排序录取,文化课总分也相同时,按单科成绩优先录取,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物理学科类为数学、物理、语文、外语,历史学科类为语文、历史、数学、外语。
第二十五条 录取批次:学院录取批次在黑龙江省内为普通类高职(专科)批,艺术类和高本贯通录取批次为艺术类高职(专科)批,省属少数民族预科班录取批次为普通本科批,外省以各省公布为准。
第二十六条 投档比例:根据各省(市)招生考试院提供的本批次分数线以上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若生源充足,按计划数投档。
第二十七条 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其中,“学校可以不予录取”的为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不宜就读的专业”的由学院视情况取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