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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更新:2025-5-26 9:53:56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2025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5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录取规则,主要包含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说明

第十七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学院在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按照理工类、文史类分类录取。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九条 普通高职(专科)录取原则:所有招生专业物理类历史类兼招,再选科目不提要求,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平行志愿的进档考生,对专业服从调剂的考生不退档。所报专业已满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所报专业已满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其他考生专业录取结束后调剂至录取额未满的专业。如遇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按单科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录取。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物理学科类为数学、物理、语文、外语;历史学科类为语文、历史、数学、外语;理工类为数学、理综、语文、外语,文史类为语文、文综、数学、外语。

第二十条 普通高职(专科)艺术类各专业招收黑龙江省考生,文化课成绩按照全国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成绩,专业课成绩参照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课省统考成绩,学院不单独组织考试。艺术类专业物理类历史类兼招,再选科目不提要求,录取原则是在省招生考试院划定艺术类专科文化课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在按照黑龙江省艺术类高职(专科)批投档规则的进档考生范围内,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按专业课总分进行优先录取,专业课总分也相同时,按高考文化课总分进行依次排序录取,文化课总分也相同时,按单科成绩优先录取,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物理学科类为数学、物理、语文、外语,历史学科类为语文、历史、数学、外语。

第二十一条 省属少数民族预科录取原则: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预科招生专业选科要求按照本科院校相应招生专业的选科要求执行,考生成绩相同时,按考生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优先录取。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物理类为数学、物理、语文、外语;历史类为语文、历史、数学、外语。

第二十二条 普通高职(专科)计划外语语种不限。

第二十三条 普通高职(专科)计划,学院在招生计划未完成的情况下,按要求通过征集志愿完成。

第二十四条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录取批次:学院录取批次在黑龙江省内为普通类高职(专科)批,艺术类和高本贯通录取批次为艺术类高职(专科)批,省属少数民族预科班录取批次为普通本科批,外省以各省公布为准。

第二十六条 投档比例:根据各省(市)招生考试院提供的本批次分数线以上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若生源充足,按计划数投档。

第二十七条 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其中,“学校可以不予录取”的为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不宜就读的专业”的由学院视情况取舍。

第二十八条 已录取的考生,学院下发录取通知书,考生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到校报到缴费,逾期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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