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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医科大学艺术类录取规则

更新:2023-5-4 16:46:11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大连医科大学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大连医科大学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简章,供大家参考。

录取办法

1.批次设置及投档原则

我校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及投档原则。在实行“3+1+2”新高考改革的省份,按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录取。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学校授予学位门类为医学、理学、工学的专业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授予学位门类为艺术学的专业不招收色盲考生。新生的身体健康状况以入学后的体检复查为准,对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各专业授予学位门类见本章程中的专业设置说明。

3.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因享受省招考委加分政策投档进入我校的考生,我校按投档成绩进行专业录取。

4.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分配专业志愿时无分数级差。

全部招生省份均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

艺术类专业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艺术类统考且成绩合格。对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以“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 +专业课成绩(使用各省艺术类统考成绩)”折合成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择优录取。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下,依次按专业课成绩、外语、语文、数学成绩优秀者优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