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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城市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更新:2023-5-12 10:17:48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青岛城市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青岛城市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

录取规则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设置综合分的省份按照综合分数从高到低排名录取,尚未设置综合分的省份按照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如遇上级招生主管部门录取政策调整,按最新政策执行。

第十七条 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要求和各省规定的形式公布,并向录取新生发放《录取通知》。录取结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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