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长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5年长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长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2025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吉林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印发<吉林省2025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工作规定>的通知》(吉招委〔2025〕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促进我省职业教育持续健康发展,切实提高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结合学校的具体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5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长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
办学类型:民办高等职业学校
招生层次:专科
第四条 学校地址:
卓越校区:吉林省长春市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硅谷街道卓越社区卓越大街881号
宜居路校区:吉林省长春市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硅谷街道宜居社区宜居路3332号
第二章 收费标准
第五条 学费收取标准
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
1、高速铁路客运服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800元;
2、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800元;
3、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800元;
4、空中乘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800元;
5、飞机机电设备维修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7800元;
6、大数据与会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800元;
7、电子商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800元;
8、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800元;
9、建筑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800元;
10、学前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800元;
11、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800元;
12、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800元;
13、工业机器人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800元;
14、飞行器维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7800元;
15、无人机应用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800元;
16、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800元;
17、新能源汽车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800元;
18、物联网应用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800元;
19、移动互联应用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000元;
20、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800元;
21、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800元;
22、软件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800元;
23、数字媒体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800元;
24、大数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7800元;
25、信息安全技术应用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800元;
26、人工智能技术应用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800元;
27、动漫制作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7800元;
28、现代移动通信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7000元;
29、通信系统运行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800元;
30、护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500元;
31、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7800元;
32、环境艺术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800元。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高职毕业生由长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四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第七条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内容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勤工助学和“绿色通道”等内容。
此外,我校校内资助还设立了奖学金、学费减免、临时困难补助等资助项目。
第八条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申请程序
入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入学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高校学生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相应措施给予资助。
第五章 录取说明
第九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各专业统考外语语种不限。
第十条 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各专业男女不限。
第十一条 身体及健康状况的要求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第十二条 录取原则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规范操作、择优录取”的原则。参加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在学籍注册、收费、学生管理、毕业待遇等方面与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
(一)单独招生录取原则
1、成绩组成:总成绩由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组成,其中文化素质测试满分为450分,包括语文、数学、外语;职业技能测试满分为300分。我校高职单招职业技能测试采取“线下面试”形式。
2、高职单招类投档:学校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综合考虑,划定录取控制线。
3、专业录取: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
4、优先级别:同分数考生按职业技能测试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为顺序,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由学校招生委员会研究决定。
5、专业调剂:分专业招生计划根据报考情况进行调整,录取总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当投档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总数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所报专业不能录取、另一专业未满情况下,择优调剂录取到另一个专业。对所报志愿未被录取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作退档处理。
6、院校录取:高职单招类,如第一轮录取未完成招生计划,在规定的时间内在学校网站上公布全部剩余计划,考生可在网上填报征集志愿(第一轮已经被录取的考生不允许参加征集志愿),并参加我校组织的征集志愿职业技能测试。
7、照顾加分项:对享受政策性加分或者降分投档的考生,按吉林省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投档。
(二)对口升学录取原则
1、成绩组成:总成绩由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和专业综合(对口)成绩组成,其中文化素质测试成绩满分为450分,包括语文、数学、外语;专业综合(对口)成绩满分为300分。
2、对口类投档。按照吉林省招生考试机构设置的投档比例执行。
3、专业录取:对口类按照计划数“分数优先”原则录取。
4、优先级别:同分数考生按专业综合(对口)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为顺序,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由学校招生委员会研究决定。
5、专业调剂:对口招生类,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如所报专业均不能录取,则调剂到同大类未录满的其他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艺术类专业不组织校考,考生无需取得美术设计类省统考合格证。
6、院校录取:对口招生类,如第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依次录取第二志愿以及征集志愿的考生。
7、照顾加分项,对享受政策性加分或者降分投档的考生,按吉林省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投档。
第十三条 联系方式
学院网址:https://www.citpc.edu.cn
通讯地址:长春市高新区卓越大街881号
联系电话:0431-81904058
联系人:胡老师
第十四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省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五条 本章程由长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