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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贵州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更新:2025-4-17 17:02:29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2025贵州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5贵州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章程,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贵州航空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5 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特制定贵州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2025 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 2025 年普通高等教育的分类考试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贵州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层次:专科

学校性质:公办

学校地址:贵州省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小孟工业园航空南路

学校情况简介:我校是由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组建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也是贵州省第一批技师学院。学校事业编制由中央编办管理,隶属于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教学业务由贵州省教育厅和贵州省人社厅主管,学校设有五个特色二级学院和一个继续教育学院,开设了航空装备类、航空智能制造类、航空服务类等专业门类,形成数控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航空材料精密成型技术、飞机机电设备维修、无人机应用技术、新能源汽车运用与维修、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烹饪工艺与营养等航空特色鲜明、紧跟时代发展的专业体系,逐步构建航空智能制造、航空装备技术、大数据应用技术、汽车应用技术、现代服务技术 5 个专业群。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招生机构:学校成立由分管招生副校长为组长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处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考试录取组,负责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的制定,讨论和决定招生及录取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 监督机构:由纪审法务处负责人牵头监督工作,负责对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招生计划详见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贵州省 2025 年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

第五章 报名时间、方式及流程

第七条 报名条件:

1.高中类:普通高中的应、往届毕业生,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11 门课程考试中 8 门课程达到 C 等及以上等第或者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 10 门课程全部达到合格。

2.中职类: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技工学校,下同)应、往届毕业生。

3.专业要求:报考我校的考生身体任何部位不可有文身。

4.身体检查:参加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的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均须参加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普通高考体检。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按照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和省残疾人联合会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 报名时间及方式:

1.志愿填报时间:2025 年 3 月 10 日 9:00 至 3 月 14 日 18:00,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登录省招生考试院网站,根据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和我校的《招生章程》填报最多六个专业志愿。

2.征集志愿时间:按照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征集志愿时间,符合报考条件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登录省招生考试院网站,根据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招生专业缺额情况和我校招生章程参加征集。

第九条 考试时间及内容:

1.普通高中毕业生

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的评价方式。文化素质评价使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贵州户籍考生在省外就读,返回贵州参加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的,使用外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成绩须经贵州省普通高中毕业会考办公室认定。

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采用面试的方式,测试时间为 2025 年 3 月 22 日 09:00-17:00,成绩按满分 100 分计算。

2.中职毕业生

实行“文化综合考试+职业技能测试”的评价方式。文化综合考试全省统考,省招生考试院负责命题和评卷。包含语文、数学、英语的内容。考试根据《中职学校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按照《贵州省中职生报考高职(专科)院校分类考试文化综合考试说明》执行。考试时间为 3 月 1 日上午 9:00-11:30;职业技能测试在我校进行,包括专业能力测试和技术技能测试。专业能力测试以教育部发布的中职专业教学标准中核心专业知识为依据,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重点考察专业综合能力;技术技能测试以教育部发布的中职专业教学标准中核心技术技能为依据,以操作考试为主,重点考察岗位技能、通用技术的掌握能力。职业技能测试时间为 2025 年 3 月 22日-3 月23 日 09:00-17:00,成绩按满分 100 分计算。

3.艺术专业考生

根据考生类型参加相应测试,凡填报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都需要参加学校组织的艺术专业测试。

4.第二次填报志愿及考试时间

凡符合报考条件未录取的考生可进行第二次志愿填报,文化素质(综合)成绩采用第一次录取时的排序成绩,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在我校进行,针对考生所报专业进行实际操作测试或面试,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按满分 100 分计算。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十条 在省招生考试院的指导下,依据“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录取原则,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按照录取计算成绩根据计划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

(一)录取说明

1.我校录取时,根据考生专业志愿和招生计划,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考生所填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中调剂,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不予录取。

2.录取成绩计算

(1)高中类考生录取成绩=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40%+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百分制)×60%。总分相同情况下,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平均分相同者则依次排序高中学业水平测试的语、数、外单科成绩,语文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语文成绩相同则看数学成绩,以此类推。

3(2)中职类考生录取成绩=文化综合考试总成绩折合成百分制×40%+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百分制)×60%。总分相同情况下,文化水平考试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文化成绩相同者则依次排序专业能力成绩、技术技能成绩,专业能力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专业能力成绩相同则看技术技能成绩。

(二)其他录取说明

1.在校期间获教育部牵头举办的全国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教育厅牵头举办的省级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的中职毕业生可免试报读我校对口或相近专业。

2.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或者高中(中职)阶段在市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 3 名的体育特长生,提供证书原件进行审核,并上交复印件,经公示无异议后可优先录取。(证明材料在面试时提交)。

3.考生被我校录取后,招生性质、培养模式、毕业证书发放等方面与普通高考录取的新生相同。

第十一条 经学校公示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 2025 年全国普通高考的考试。

第十二条 特殊专业录取要求

1.烹饪工艺与营养:无色盲色弱,五官端正,面部及身体(着夏装)暴露部分无明显瘢痕、胎记、皮疹、体斑以及色素异常,无文身,口齿伶俐,发音准确;建议男生身高不低于 165cm,女生身高不低于 158cm,身高未达到考生可能会影响后期就业,需慎重填报。

2.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五官端正、肤色好、身体健康、身材匀称、性格开朗、举止端庄,面部、颈部、手部无明显疤痕,无久治不愈的皮肤病,无文身,口齿清楚、普通话流利、英文发音基本准确;建议男生身高不低于 168cm,女生身高不低于160cm,身高未达到考生可能会影响后期就业,需慎重填报。

3.旅游管理:五官端正、肤色好、身体健康、身材匀称、性格开朗、举止端庄,面部、颈部、手部无明显疤痕,无久治不愈的皮肤病,无文身,口齿清楚、普通话利、英文发音基本准确;建议男生身高不低于 168cm,女生身高不低于 158cm,身高未达到考生可能会影响后期就业,需慎重填报。

4.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五官端正,无文身或明显疤痕,热爱养老事业,具备良好沟通能力;建议身高不低于 158cm,身高未达到考生可能会影响后期就业,需慎重填报。

5.空中乘务:五官端正、肤色好、身体健康、身材匀称、性格开朗、举止端庄,面部、颈部、手部无明显疤痕,无久治不愈的皮肤病,无文身,口齿清楚、普通话流利、英文发音基本准确;建议男生身高不低于 173cm,女生身高不低于 163cm,身高未达到考生可能会影响后期就业,需慎重填报。

6.歌舞表演(舞蹈):中国舞、街舞。五官端正、身心健康、身材匀称、性格开朗,有一定舞蹈基础;建议男生身高不低于 165cm,女生身高不低于 155cm,身高未达到考生可能会影响后期就业,需慎重填报。

7.歌舞表演(音乐):声乐(美声、民族、通俗)、器乐(芦笙、古筝、二胡、键盘、铜管、木管、打击乐),五官端正、身心健康、性格开朗,有一定的音乐基础、热爱音乐,建议男生身高不低于 160cm,女生身高不低于 155cm,身高未达到考生可能会影响后期就业,需慎重填报。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政策

第十三条 严格按照贵州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及标准执行。歌舞表演专业学费为 7000 元/年•生,其他专业学费为 3850 元/年•生。

第十四条 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特别优秀的全日制学生,可申请参加国家奖学金的评选,额度为10000 元/年•生。

2.国家励志奖学金: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学生,可申请参加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选,额度为 6000 元/年•生。

第十五条 助学金及生源地助学贷款

1.国家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贫困学生,可申请参加国家助学金的评选,平均标准为 3700 元/年•生,具体标准学校根据贫困学生家庭情况自主确定。

2.精准扶贫:在我校就读全日制高职的贵州省户籍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除享受国家助学金外,还可根据情况享受免(补助)学费 3500 元/年•生及扶贫专项助学金 1000 元/年•生。

3.生源地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在生源所在地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每生每年可申请一次性不超过 20000 元的生源地助学贷款。

4.学校还可以通过奖、助、勤、减、免、补等方式,帮助家庭贫困学生完成学业。

第八章 入学资格审查、复查

第十六条 新生入学时,学校按规定对考生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进行注册学籍,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予以标注。入学三个月内,学校按规定对考生资格进行复查,复查确定为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九章 学历证书的颁发

第十七条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航空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第十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九条 本章程由贵州航空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向老师 李老师

联系电话:0851-88307113、88307114、88307116

学院网址:www.gzhkzy.cn

学院地址:贵州省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小孟工业园航空南路

邮编:55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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