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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贵州民用航空职业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更新:2025-5-23 9:42:24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2025贵州民用航空职业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5贵州民用航空职业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学校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成绩为依据,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学校录取的考生应填有我校志愿。专业录取时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成绩为依据,按投档成绩以“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不设级差”的方式择优录取。当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排位,在我校其他缺额专业进行调剂录取,如专业计划已录取满额则作退档处理。若不服从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六条  学校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七条  招收的学生男女比例不限。

舞蹈表演专业报考要求:五官端正,身材匀称,无明显疤痕,形象气质好。舞蹈表演专业往中国舞方向培养。

第十八条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照各省(市、区)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加分规定予以认可。

第十九条  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外语考试语种不限,进校后以英语作为公共外语教学语种。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按规定对新生资格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入校后,复查合格,方可取得正式学籍,进入教育部学籍管理系统进行电子学籍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