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大学生必备网!
当前位置:首页>院校库>招生计划>高职单招>山东理工职业学院

2025年山东理工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

更新:2025-2-8 10:26:53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2025年山东理工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5年山东理工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主要包含招生专业、各专业招生人数等信息,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有变动或异议,请以各省市教育考试院或学校公布的信息为准。

招生计划

2025年山东理工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

2025年山东理工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我院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及我省关于在高校招生中实施“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确保考试安全、公平、公正。严格执行《山东理工职业学院招生录取工作方案》进行录取。按专业分数优先,并最大程度满足考生第一专业志愿进行录取。

1.各招生专业均划定最低录取控制线,无论各专业是否报满录满,低于最低录取控制线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2.考生总分相同按照如下原则进行录取:单独招生按照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的顺序优先录取单科分数高的考生。综合评价招生按照素质测试或面试成绩、高中阶段综合素质档案评议成绩的顺序优先录取单科分数高的考生。

3.单独招生普通类的考生需参加文化素质测试和专业技能测试,缺考一科者不予录取。综合评价招生需参加我院组织的素质测试或面试,缺考者不予录取,综合评价招生考生的高中阶段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有一科及以上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单独招生普通类考生文化素质考试成绩或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低于110分(不含110分)者不予录取。综合评价招生考生素质测试或面试成绩低于130分(不含130分)者不予录取。

5.综合评价招生将依据考生在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学业成绩,结合测试成绩择优录取,当出现总成绩相同的情况时,首先按照文化课总成绩,其次按照语数外单科最高成绩排名。

6.将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并在我院网站进行公示。

7.免试: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并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请在2025年2月18日-2月20日16:00由考生本人向学校招生与就业创业处(地址:山东省济宁市太白湖新区济宁大道37号)提出免试书面申请,同时网上报名(报名专业需与大赛获奖类别一致)并缴纳网上考试费(通过免试审核的考生可退费),书面申请需提交的材料包括:考生免试申请表(登录山东理工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jy.sdpu.edu.cn/下载,按要求填写并签字盖章)、身份证和获奖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均需提供两份)。经学校同意并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考生直接进入学校对应专业学习。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报1所院校。

第十八条 凡被我院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将不能再参加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包括体育专业测试)及录取。

第十九条所有专业不限外语应试语种,但所有学生入校后要统一编入英语教学班学习(学校不对非英语语种的学生单独开设外语课程)。

第二十条所有通过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与综合评价招生形式录取的考生须以全日制方式进行培养。我院将贯彻实施职业教育国家教学标准体系,严格按照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人才培养方案,规范教育教学过程管理,考核以全日制高职相同专业实施的课程标准为依据,严把毕业要求。我院培养理想信念坚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身心健康,具有一定的科学文化水平,良好的人文素养、职业道德和创新意识,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较强的就业能力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适应行业需要,掌握必需的基础理论知识和较强的专业实践技术技能。

第二十一条对考生思想品德及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报名参加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或已被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思想品德考核须合格;须参加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项目不完整将影响考生后续录取信息报送并无法正常进行学籍注册。

第二十二条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要求和山东省教育厅规定的形式公布。

相关推荐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