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德州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5年德州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主要包含招生专业、各专业招生人数等信息,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有变动或异议,请以各省市教育考试院或学校公布的信息为准。
招生计划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计划调整原则: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各专业计划根据报考情况、考试录取等情况可相互调剂使用。
第十八条 免试申请条件:在校期间获得全国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并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
申请时间和材料提交:申请免试的时间和提交的材料按照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具体要求请以我校官网通知为准。
第十九条 录取原则:根据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的要求,按公平、公正的原则,各专业由高到低分择优录取。
单独考试招生语文、数学、专业技能考核任一科目为0分或总成绩低于150分不予录取。若考生在同类别同专业的测试总成绩相同,将根据专业技能、语文、数学先后顺序依次比较成绩高低确定录取位次。
综合评价招生同专业中总成绩相等,则根据考生职业适应性测试、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先后顺序比较高低确定录取位次;如各科目成绩仍然相等,则参考高中学业水平综合素质测试等级,合格等级科目数量多者优先,择优录取。
免试录取考生占专业计划总额并优先录取,如免试考生人数多于招生计划,在调整招生计划仍不能满足情况下,依据考生参赛获奖级别由高到低排序,排序规则如下:国家级一等奖至三等奖、省级一等奖至三等奖依次递减。
凡是参加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5年山东省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包括体育专业测试)及录取。
第二十条 学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官方网站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拟录取名单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并办理录取手续,学校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批复录取手续后寄发录取通知书,考生可通过学校官方网站查询录取结果。
第二十一条 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