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5年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主要包含招生专业、各专业招生人数等信息,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有变动或异议,请以各省市教育考试院或学校公布的信息为准。
招生计划
录取
第十五条 录取规则
1.为确保生源质量,根据山东省教育厅要求,经我院招生领导小组同意,分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类别,设定最低录取资格线,低于资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
2.资格线上的单独招生考生,根据报考专业招生计划,按照报考考生总分(文化素质成绩+专业技能成绩)进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同分情况下优先录取专业技能测试分数高的考生,如专业技能测试分数相同,再按照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语文、数学、英语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未参加文化素质测试考生不予录取。
资格线上的综合评价考生,根据报考专业招生计划,按照报考考生总分(综合素质评价成绩+素质测试成绩)进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同分情况下优先录取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赋分高的考生,如综合素质评价赋分相同,再按照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语文、数学、英语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成绩未全部合格者,不予录取。
我院只有退役士兵单招计划单列,根据仅限退役士兵报考专业的招生计划,按照报考退役士兵素质测试总分进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所有通过我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形式录取的考生,均按照学校同专业普通全日制学生教学计划和教学组织形式开展教学(含退役士兵类考生)。
3.免试录取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文件要求执行。(具体要求见学院招生信息网)
4.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山东省2025年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
5.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享受相同待遇。
第十六条 计划调整
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根据考生报考情况和学院统筹安排可调剂使用。录取未满额的专业,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录取;对于生源充足的专业,优先调入招生计划。未完成的计划转入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录取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