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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毕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分类考试招生计划

更新:2025-2-25 16:51:42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2025毕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分类考试招生计划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5毕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分类考试招生计划,主要包含招生专业、各专业招生人数等信息,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有变动或异议,请以各省市教育考试院或学校公布的信息为准。

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及计划如下,具体见贵州省2025年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

2025毕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分类考试招生计划

录取原则

第十条 成绩计算及录取办法

一、成绩计算

(一)高中毕业生

1.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

总分=(学业水平考试11门科目原始成绩之和×2/3÷11)×40%+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60%

2.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的考生:

总分=(合格性考试10门科目原始成绩之和÷10)×40%+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60%

(二)中职毕业

总分=(《文化综合考试》卷面成绩÷3)×40%+职业技能测试成绩×60%

(三)专项类考生

总分=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

二、录取办法

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根据考生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择优录取,额满为止。录取时,若总分相同,出现并列,则依据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还出现并列,再依据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都没能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的,在未录满且符合录取条件的专业内调剂录取。对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注:

1.艺术类专业考生可调剂录取非艺术类专业,但非艺术类专业考生不能调剂录取艺术类专业。

2.在校期间获教育部牵头举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省教育厅牵头举办的贵州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的中职生,报考我校相关对口专业的,免于参加文化综合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录取。

3.服役期间获得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役军人,经本人申请可免于参加我校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录取。

第十一条 被我校录取的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须合格且身体健康状况须符合教育部、贵州省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工作有关规定。

第十二条 经贵州省招生考试院或我校公示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5年全国普通高考的考试且原则上不予退档,请没有就读意愿的考生慎重填报。

第十三条 分类考试招生是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国家教育考试。通过高职分类考试录取的考生,在学籍管理及就业等方面与通过普通高校统一考试录取的考生同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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