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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工商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更新:2023-6-5 16:49:21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西安工商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西安工商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简章,供大家参考。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艺术类专业成绩认定及录取原则:

1、本科艺术类专业成绩认定及录取原则:

(1)陕西省播音编导类考生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规则为考生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时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2)专业成绩使用统(联)考成绩的省份,认可生源省份投档规则,在投档生源范围内按照专业统(联)考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如果投档成绩是综合分,则按综合分排序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照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3)专业成绩使用校考成绩的省份相关专业,考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课考试,专业课成绩合格,按校考专业课成绩排序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照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在专业课成绩和文化课成绩都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单科成绩排名。

(4)考生生源地未组织统考或联考的专业,专业课成绩认可考生参加其他本科院校组织的相同专业的校考合格成绩,专业课成绩合格,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当地艺术类专业本科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若考生文化课成绩相同,将根据专业课成绩择优录取,在专业课成绩和文化课成绩都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单科成绩排名。

2、高职艺术类专业成绩认定及录取原则:

(1)陕西省播音编导类考生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规则为考生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时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陕西省美术类考生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规则为考生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2)专业成绩使用各省的统(联)考成绩的省份相关专业,认可生源省份投档规则,在投档生源范围内按照专业统(联)考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如果投档成绩是综合分,则按综合分排序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照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3)专业成绩使用校考成绩的省份相关专业,考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课考试,专业课成绩合格,按校考专业课成绩排序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照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在专业课成绩和文化课成绩都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单科成绩排名。

3、在实施过程中,如果有与教育部、各省艺术类专业招生政策不一致之处,以教育部、各省艺术类专业招生政策为准。

第十七条  根据教育部和我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新生入学一学年后,可按照个人实际情况申请转入其他专业学习。按照同科类互转原则,普通类和艺术类专业学生不得互转;理工类专业学生经过综合测评后可以转入文史经管类专业;艺术类学生不得转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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