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5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
录取规则
第一条 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录取工作在各省、市(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教育招生考试院)的统一组织下,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进行。
第二条 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根据各省录取模式的提档要求及生源情况确定录取提档比例,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省份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5%以内。
第三条 学校认可各省级招办制定的高考加分照顾政策,以考生投档成绩进行排队。
第四条 学校认可艺术类省级统考专业成绩,对文化考试和专业考试成绩均上线的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折算规则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若综合成绩相同,按各省级招考机构的同分排序规则从高到低排序,若相关省份未明确同分排序规则,则依次按专业成绩、文化总分、语文、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第五条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除艺术类专业外,学生进校第二学期末可以申请转专业。
第六条 如学校录取政策与所在省录取政策相冲突,按所在省的录取政策执行。
第七条 招生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