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邢台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5邢台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对于进档同分考生录取原则:
普通类考生如总分相同,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艺术类、体育类考生按专业成绩录取的专业,专业成绩相同情况下,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文化成绩相同情况下,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第十六条 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录取办法:
凡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具备以下条件:1、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健康体检合格。2、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相关要求。3、舞蹈学(含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考生身高标准为男生1.70米(含1.70米)以上、女生1.60米(含1.60米)以上。
在满足上述条件下:使用生源省、自治区相应的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录取的美术学(师范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工艺美术、音乐学(师范类)、舞蹈学(含中外合作办学)、表演专业,执行相应省、自治区投档规则,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所报志愿,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河北省体育类专业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河北省相关要求,其专业成绩采用河北省普通体育类专业测试成绩。执行河北省投档规则,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所报志愿,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其他省(市、自治区)体育类专业,录取办法执行所在省(市、自治区)投档办法。
第十七条 舞蹈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我校和乌克兰沃伦国立大学合作举办。采用“4+0”合作模式,在我校完成全部教学计划,符合双方相应本科毕业要求及乌克兰沃伦国立大学相应的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将颁发邢台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及乌克兰沃伦国立大学相应的学士学位证书,不以学生赴乌方学习为必要条件。学费为每生每年28000元。新生入学后不得转专业。其他中外合作专业以上级审批备案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