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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驻马店职业技术学院单招章程

更新:2025-4-9 9:47:34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2025年驻马店职业技术学院单招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5年驻马店职业技术学院单招章程,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驻马店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为规范学校招工作,深化招生录取制度改革,拓宽人才选拔渠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25年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驻马店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单独考试招生工作。

第二条 驻马店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驻马店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驻马店职业技术学院。办学类型:公办、综合性高职院校。培养层次:专科。办学形式:全日制。详细地址:驻马店职业技术学院置地大道校区(河南省驻马店市置地大道西段517号);驻马店职业技术学院盘龙山路校区(河南省驻马店市盘龙山路与顺河路交叉口北200米路东)。办学地点:河南省驻马店市。

第五条 毕业证书:学生在规定的学制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获得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证书的学校名称为“驻马店职业技术学院”。

第六条 驻马店职业技术学院成立于2009年,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学校是全国急救教育试点单位、首批全国工商联产教融合示范实训基地、教育部首批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试点单位、河南省文明校园标兵单位、河南省平安校园、河南省高校统战工作示范单位、河南省示范性产教融合型职业院校培育单位、河南省职业教育信息化标杆学校、河南省国防教育模范高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驻马店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单独考试招生的日常工作。

驻马店职业技术学院纪委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监督电话:0396-2869927。

第四章 招生对象、专业及计划

第八条 招生对象:已通过河南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以下简称“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

第九条 招生专业计划:驻马店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单独考试招生计划1250人,最终以省教育厅核定的为准。我校退役士兵计划单列;报考类别为高中生(含社会考生)考生,按照有高中学业水平成绩考生和无高中学业水平成绩考生报考比例分配招生计划。

学校在数字媒体技术(专业)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培养。通过学校企业双主体育人、教师师傅双导师教学、学生学徒双身份学习开展现代学徒制培养,通过校内课程学习、企业岗位实践,加强学生(学徒)技术技能和岗位能力培养,培养与企业需求匹配、就业有保障、学生有发展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

第五章 志愿填报、准考证打印及注意事项

第十条 志愿填报和准考证打印

1.志愿填报:考生于2025年4月15日9时至4月16日18时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https://pzwb.haeea.cn)进行网上志愿填报。在规定时间内,考生只能填报一所高校志愿,并可以进行不超过两次的志愿修改,以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为准。

重要提醒:仅限通过河南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以下简称“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填报我校志愿。

通过河南省2025年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以下简称“对口招生”)报名的考生不能填报我校志愿。如考生填报,视为无效志愿,不能参加我校单独招生考试和录取。

2.考试时间:根据全省高职单招考试统一时间(4月21日—23日)进行(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3.准考证打印:报考我校2025年高职单招的考生,须登录学校招生信息网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一般为考试前2天)。

4.考试地点:驻马店职业技术学院(南校区:河南省驻马店市置地大道西段517号)。考生按准考证上安排,凭准考证、身份证准时参加考试。

5.成绩发布:考试成绩将在学校招生网站上发布,成绩发布期间,对成绩有异议者可申请复核,教务处根据程序组织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及时反馈考生。

第六章 考核方式及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 考试考核

在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与监督下,学校自主命题,自行组织考试考核。考生考核科目由文化素质考试与职业技能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两部分组成,共500分。其中文化素质考试240分(语文120分、数学120分)占比48%,职业技能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260分)占比52%。

1.文化素质考试科目:《语文》《数学》。

(1)“文化素质”考试以《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为基本依据,重点考查考生的文化知识素养,考试方式为笔试。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含社会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

(2)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不参加文化素质考试。文化素质成绩采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成绩中的语文、数学两科等级成绩折算分数。折算标准:(1)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ABCD四类:语文和数学均为A120分、B为105分、C为90分、D为70分;(2)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ABCDE五类:语文和数学(A为120分、B为110分、C为100分、D为85分、E为70分)。

(3)退役士兵考生可申请免文化素质考试。 申请享受免文化素质考试的退役士兵考生,须按照《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豫考普〔2024〕29 号)要求进行“资格条件申报”。尚未进行“资格条件申报”的退役士兵考生,可于 2025 年3月20日至3月21日到报名所在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办理补申报手续并完成资格审核。

2.职业技能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260分。

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由学校设定测试科目、内容、方式,考生均须按照所报第一专业志愿参加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凡不参加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者,视为放弃本次单独招生考试,不予录取。

职业适应性测试采用面试的方式。重点考察考生的专业素养、科学素质、职业潜能和职业倾向等。

第十二条 录取成绩

录取成绩=文化素质考试成绩+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

退役士兵考生录取成绩=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

第十三条 录取原则

录取工作在河南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校组织录取。考生被我校录取后,享受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相同待遇。

1.录取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

录取考生须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未按要求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

2.录取规则

我校按照考生类别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考生、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考生(含社会考生)、单列计划(退役士兵)考生进行录取,各类考生按照报考情况分别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

对各类别录取分数线以上考生,采用“专业清”即“专业优先”。先将考生按照其第一专业志愿分成不同的队列,然后每个队列内的考生按照“分数高低”规则排序后,按专业招生计划数依次录取。当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录到计划未满的专业。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均视为服从专业调剂。相同分数的考生按照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测试、语文、数学进行依次排序。

退役士兵考生实行计划单列、单独排名,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录取照顾政策加分

原则上学校不自行设定高职单招录取照顾政策加分项,按2025年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照顾加分政策执行。

4.录取程序

根据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取名单,报学校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录取学生名单在学校招生网站(zsxxw.zmdvtc.edu.cn)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后的名单报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根据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的审核结果,发放录取通知书。考生被录取后,享受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相同待遇。

5.新生报到和复查

考生录取后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携带录取通知书、高考档案、准考证、身份证到校报到并参加全日制培养。新生入校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进行复查。入学注册学籍后,转学、转专业按照学校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执行。对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身体条件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收费标准:我校各专业收费按豫发改收费〔2020〕456号文件规定执行,具体学费标准如下:文科类3700元/生/年,理工类4200元/生/年,医学类4800元/生/年,艺术类6000元/生/年;住宿费标准:6人间,700元/生/年;书费预收500元/生/年(按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为学生代购教材,按学年预收教材费。教材费在学年结束时,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我校所有校企合作专业收费与同类非校企合作专业相同,学校或企业均不收取校企合作职业技能培训费、就业委托费等名目费用,如有乱收费情况请拨打学校监督电话0396-2869927。

第十四条 资助政策

(一)服兵役学费资助:自主择业的退役士兵,按政策规定,可申请学费减免,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人每年最高20000元;学生在校或毕业后应征入伍,可申请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每人每年最高20000元;在校生入伍的,退役复学后可申请学费减免,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人每年最高20000元。

(二)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后可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也可在入学前到生源所在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请助学贷款20000元。

(三)奖学金:对各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家庭经济困难的品学兼优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学习优秀、表现突出的学生还可申请学校奖学金。

(四)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按困难程度确定,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退役士兵均可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3700元。

(五)勤工助学: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优先安排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上岗,学生通过劳动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资助标准是每月300元。

申请程序:

奖励类项目:个人申报→班级评议→院系推荐、公示→学校审核、公示

资助类项目:困难认定→个人申报→班级评议→院系推荐、公示→学校审核、公示

兵役资助项目无需困难认定,应征入伍和退役士兵,按照个人申报→学校财务部门审核→武装部审核→学校资助部门审核上报程序进行。

第八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学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望考生和家长不要轻信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的非法招生诈骗行为。

第十六条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学校招生办公室。

第十七条 招生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396-2869986、2869226

学校官网:https://www.zmdvtc.edu.cn

招生信息网:https://zsxxw.zmdvtc.edu.cn

驻马店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单独考试招生章程-专业信息

序号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学制人数学费(元/年)备注
01书画艺术5501073156000
02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5208023803700
03健康管理5208013204800
04中医康复技术5204163354800
05中文5702093703700
06大数据与会计5303023303700
07大数据与会计(智能会计)5303023103700
08电子商务5307013403700
09电子商务(网站开发与设计)5307013153700
10人力资源管理590202373700
11市场营销530605373700
12现代农业经济管理410119373700
13现代物流管理5308023153700
14现代物流管理 (智慧物流运营与管理)5308023103700
15空中乘务5004053103700
16计算机应用技术51020131084200
17计算机应用技术(Java及安卓开发工程师)510201374200
18计算机应用技术(Linux高级运维工程师)510201374200
19计算机应用技术(鲲鹏开发与应用)5102013604200
20数字媒体技术510204374200
21电子信息工程技术510101394200
22虚拟现实技术应用5102083104200
23大数据技术5102053104200
24信息安全技术应用510207394200
25云计算技术应用510206394200
26数字媒体技术(高级UI设计师)510204374200
27软件技术5102033104200
28移动应用开发5102133354200
29机电一体化技术4603013544200
30电气自动化技术4603063454200
31工业机器人技术460305394200
32智能控制技术460303394200
33智能制造装备技术460201394200
34智能机电技术460302394200
35集成电路技术510401394200
36工业互联网应用460310394200
37绿色低碳技术420807394200
38食品智能加工技术490101394200
39食品检验检测技术490104394200
40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4607013254200
41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5G智能汽车应用技术)4607013174200
42新能源汽车技术4607023724200
43建筑工程技术4403013204200
44市政工程技术440601394200
45装配式建筑工程技术440302354200
46视觉传达设计5501023156000
47建筑装饰工程技术440102384200
48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软装设计)440102354200
49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440404374200
50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智能家居工程)4404043154200
51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智能楼宇工程)4404043134200
52智慧城市管理技术440202354200
53物联网应用技术51010231154200
54人工智能技术应用5102093654200
55音乐表演5502013156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