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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河南女子职业学院单招章程

更新:2025-4-8 9:32:16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2025河南女子职业学院单招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5河南女子职业学院单招章程,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河南女子职业学院2025年单独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做好我校2025年单独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等部门相关招生工作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适用于河南女子职业学院2025年普通专科单独招生工作。

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一条 学校全称:河南女子职业学院

第二条 学校简介:河南女子职业学院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由省教育厅主管的公办专科层次普通高校。

第三条 办学地址

南校区:郑州市金水区经七路22号

东校区:郑州市北环路东段10号

北校区:新乡市获嘉县亢村镇黄河大道西100米

第四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五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六条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学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协调处理招生工作相关事宜。

第八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全权负责河南女子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教务处负责考试整体工作。所有招生信息均通过河南女子职业学院官网、河南女院阳光招生微信公众号发布。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九条

严格按照河南省教育厅核批的招生计划执行。学校招生计划主要公布渠道:一是通过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二是通过学校官网、河南女院阳光招生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若招生专业和计划有所变动,以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第十条 学校严格执行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豫发改收费〔2020〕456号)文件的规定收取相关费用。学费:文科类3700元/生/年,理工类4200元/生/年,艺术类6000元/生/年。住宿费:600元/生/年(8人间)。

第五章  招生对象、报名方式

和准考证获取

第十一条 1.已通过河南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

2.已通过河南省2025年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报名的考生。

第十二条 志愿填报:考生凭2025年河南省普通高考14位考生号、身份证号在2025年4月15日9时至4月16日18时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服务平台”(https://pzwb.haeea.cn/)上填报我校志愿和相关专业。在规定时间内,考生只能填报一所高校志愿,并可以进行不超过两次的志愿修改,以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为准。

第十三条 申请享受免文化素质考试的退役士兵考生,须按照《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豫考普〔2024〕29号)要求进行“资格条件申报”。尚未进行“资格条件申报”的退役士兵考生,可于2025年3月20日至3月21日到报名所在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办理补申报手续并完成资格审核。

第十四条 完成报名的考生可于4月19日9时起登录我校官网(https://www.henz.edu.cn/)通过“单招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第六章 考试办法与录取原则

第十五条 考试办法

(一)文化素质考试

1.有高中学业水平成绩的考生免文化素质考试,根据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直接采用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英语三门课程的等级成绩(以省教育考试院提供成绩为准)进行赋分,不再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

2.中职毕业生及没有取得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社会考生需参加文化素质考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语文100分、数学50分、英语50分,总分为200分。

3.退役士兵:免文化素质考试。

(二)职业技能测试

总分为200分。

1.测试时间:以准考证打印考试时间为准;

2.测试内容与方案:以二级学院为单位,根据专业特点进行职业技能测试;

第十六条 考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时间:2025年4月21日

考试地点:新乡市获嘉县亢村镇黄河大道西100米

第十七条 考生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

第十八条 成绩折算及赋分

1.2022级考生学业水平考试等级赋分原则为:

2025河南女子职业学院单招章程

2.2022级前(不含2022级)考生学业水平考试等级赋分原则为:

2025河南女子职业学院单招章程

3.文化素质考试成绩=语文+数学+英语

4.中职毕业生和无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文化成绩以实际考试成绩为准。

5.考生录取成绩=文化素质考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

6.退役士兵文化素质考试成绩按满分200分计算。

第十九条 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

考生申请免试专业须与获奖项目或取得的职业资格相关,我校在相同或相近专业免试录取。申请免试入学考生需符合以下情形之一:

1.技能大赛优秀获奖选手。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和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争夺赛铜奖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

2.优秀高技能人才。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同时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以上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

免试录取程序:

1.考生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5年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详见附件2),提出免试入学申请。由生源学校负责确认考生获奖情况。

2.生源学校于4月3日-4日上午12:00前将免试考生的《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5年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身份证、技能竞赛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送到我校南校区(郑州市金水区经七路22号)查验登记。审核通过考生名单及资料上报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备案审核,备案通过后,将在学校网站公示拟录取免试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

第二十条 录取原则

1.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考试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2.凡符合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条件者优先录取。

3.获得技能竞赛成绩或政府部门认可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考生需将相关材料于4月10日前报送至郑州市金水区经七路22号(河南女子职业学院南校区)招生就业服务中心查验登记。

4.根据单独招生专业报考情况,经学校单独考试招生领导小组同意,可调整招生计划。

5.职业技能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低于8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考试过程中出现缺考、作弊或者严重违规现象,一律取消相应测试成绩,记为0分。

第二十一条 录取办法

1.根据录取原则,采取“专业清”录取模式。即“专业优先”的方式按照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总分相同者,依据文化素质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文化素质考试成绩相同,依次按语、数、英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我校单招招生专业分为6大类:普通类、书法类、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体育类。

(1)普通类专业:社会工作、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研学旅行管理与服务、高速铁路客运服务、电子商务、跨境电子商务、大数据与会计、大数据与审计、计算机网络技术、软件技术、大数据技术、信息安全技术应用、融媒体技术与运营、网络直播与运营、动漫制作技术、现代移动通信技术。

(2)书法类专业:书画艺术1个专业。

(3)音乐类专业:音乐表演、戏剧影视表演、播音与主持3个专业。

(4)美术类专业:环境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3个专业。

(5)舞蹈类专业:舞蹈表演1个专业。

(6)体育类专业:运动健康指导、体能训练、体育艺术表演3个专业。

因各二级学院职业技能测试方案不同,大类间不做专业调剂,学校将根据考生第一志愿进行职业技能测试,请广大考生慎重填报专业志愿。

3.各专业招生均不限考生外语语种。学校各专业外语教学语言为英语。

4.凡被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高考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高考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第二十二条 录取通知书发放。

我校按照《国家邮政局办公室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录取通知书寄递工作的通知》(国邮办发〔2022〕19 号)要求通过邮政EMS专递发放录取通知书。被我校高职单招录取考生的通知书,与普通专科录取考生同时发放。

第二十三条 公示

凡被我校单独招生确定拟录取的考生,将在学校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后的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

第七章  奖、助学金及资助制度

第二十四条 资助措施:奖(助)学金设置:学校建立了完善的资助政策体系,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实施奖励,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资助,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1.国家奖学金:奖励特别优秀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专科生,10000元/人/年。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2.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专科生,6000元/人/年。颁发河南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3.国家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专科生,按照不同情况具体标准分三个档,即4400元/生/年,3700元/生/年,3000元/生/年;

4.勤工助学:学校设立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参加学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通过劳动取得一定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等;勤工助学岗位优先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

5.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财政和高校共同给予银行一定风险补偿金,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帮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及生活费的银行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是信用贷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本专科生每年最高可贷20000元;

6.服兵役国家教育专项资助:指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军士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最高为20000元/年/生;对退役后,自主就业,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分类招考方式考入高等学校并到校报到的入学新生,实行学费减免,最高为20000元/年/生。

第八章  毕业文凭

第二十五条 毕业文凭: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承认、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电子注册的河南女子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严禁任何机构或个人私自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违者我校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希望考生和家长不要轻信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的非法招生行为。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八条 章程自批准之日起施行,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学校联系方式:

招生电话:0371-63838881、63851559、13937125159

招生监督电话:0371-63851599、15238371937

学院网址:https://www.henz.edu.cn/

官方抖音账号:河南女子职业学院招生账号

微信公众号:河南女院阳光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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