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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女子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更新:2023-5-15 10:39:52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河南女子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河南女子职业学院录取规则,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录取工作贯彻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录取新生基本条件:

1.教育部《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条件;

2.全国文化统考且成绩达到省定录取分数线

3.录取时进档考生的专业分配:根据本人专业志愿及我院招生计划,按照高考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者,先后依据语、数、英成绩进行排序。若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剂录取到招生计划未完成的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对其作退档处理;

4.表演艺术类和广播影视类录取原则: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须达到省定专科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按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专业课成绩相同,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文化课成绩相同,依次按语、数、英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原则上同意省教育厅或河南省教育考试院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和做法。

5. 所有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若生源省份有明确的投档规则,按其投档规则执行;若无明确投档规则,按我校录取规则投档。

6.体育类录取原则: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进档考生按照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须达到省定专科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总分核算后分数从高往低依次录取。

7. 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六条 对经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认可、公示并已计入高考成绩,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学院原则上予以认可,并根据河南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提档录取。

第十七条 录取结束后,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要求,学院通过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公布录取结果。

第十八条 新生入校后,学院将进行新生资格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违规、违法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和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