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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物资学院录取规则

更新:2023-5-23 8:59:00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北京物资学院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北京物资学院录取规则,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招生录取规则

1.调档比例

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和投档规则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05%。

2.专业分配原则

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志愿之间没有级差。

同等分数下,按以下顺序进行选择:专业志愿、单科成绩(文科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和文科综合,理科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和理科综合;商务英语专业依次比较英语、语文、数学和文科/理科综合),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3.加分政策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相关规定加分提档,在专业录取时对加分予以认可。

4.高考改革省份相关要求

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考生须满足相关专业当年对选考科目的要求,专业录取时参考同排位考生的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同等分数下,按以下顺序进行选择:专业志愿、单科成绩(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商务英语专业依次比较英语、语文、数学),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5.特殊省份录取要求

对于内蒙古考生,依据内蒙古自治区的要求,按“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录取。同等分数下,按以下顺序进行选择:专业志愿、单科成绩(文科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和文科综合,理科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和理科综合;商务英语专业依次比较英语、语文、数学和文科/理科综合),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6.其它规则

校招生不限定男女比例,对应届生和往届生同等对待。

第十二条 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条件

1.语种要求

商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学校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进校后须改学英语。

2.单科成绩要求

报考商务英语专业的考生,如所在省级招办组织英语口试,考生须参加口试且成绩合格。

3.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要求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由北京物资学院与美国纽黑文大学合作举办,采取4+0培养模式。专业学生在完成至少一学期课程,并通过外方英语口语测试后在外方大学按常规国际学生进行学籍注册,建立学籍档案;如学生未满足外方第一次注册条件,最晚可在第五学期末时通过测试并申请学籍注册。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生在北京物资学院学习四年,完成规定的培养方案并通过考核,将获得北京物资学院颁发的本科学历证书和学士学位证;获得外方大学学籍注册的学生,可同时获得外方大学颁发的课程成绩单和学士学位证书,证书与在外方大学就读学生获得的学士学位证书一致,受到美国认可。如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没有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应修学分,中外双方大学各自出具课程成绩单和学习证明。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录取报考该专业志愿的考生,该专业录取学生入学后不允许转入其他专业。

4.体检要求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