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北京电影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5北京电影学院录取规则,主要包含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北京电影学院的录取工作是在学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按照招生计划依据录取原则开展录取。
戏剧影视导演专业:专业校考成绩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表演专业:①录取原则:专业校考成绩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在使用以上①录取原则录取后,如考生所报考专业已完成计划,则不再进行破格录取;如考生所报考专业未完成计划,则依据②执行破格录取。破格录取不单列招生计划,不预留招生计划。②对于计划未完成部分,执行破格录取原则:专业校考成绩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的80%后,按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①录取原则:专业校考成绩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在使用以上①录取原则录取后,如考生所报考专业已完成计划,则不再进行破格录取;如考生所报考专业未完成计划,则依据②执行破格录取。破格录取不单列招生计划,不预留招生计划。②对于计划未完成部分,执行破格录取原则:专业校考成绩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本科艺术类专业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新媒体艺术专业、产品设计专业、跨媒体艺术专业、摄影专业、动画专业、漫画专业、数字媒体艺术专业:①录取原则:专业校考成绩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在使用以上①录取原则录取后,如考生所报考专业已完成计划,则不再进行破格录取;如考生所报考专业未完成计划,则依据②执行破格录取。破格录取不单列招生计划,不预留招生计划。②对于计划未完成部分,执行破格录取原则:专业校考成绩合格且校考成绩排名在合格生源前10%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的85%后,按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录音艺术(电影录音)、录音艺术(音乐录音)、艺术与科技专业:专业校考成绩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特殊类型相应科类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尚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使用普通类本科第一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的90%且不低于所在省(区、市)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艺术类校考本科专业录取原则的几点说明:
1.依据教育部文件要求,我校不分省计划招生的艺术类校考本科专业,录取时使用的高考文化成绩均不含政策性加分。
2.我校艺术类校考本科各专业录取原则的执行,均须符合考生所在省(区、市)艺术类本科投档录取规则。如遇教育部以及考生所在省(区、市)新一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其它补充规定,按相关规定执行。
3.关于录取原则中,文化分数线及具备破格资格的合格生源范围的百分比的计算办法:
(1)第十六条艺术类校考本科专业录取原则中,分数线百分比的计算完成后,结果如有小数,则采取向上取整的计算方式。
例1:某省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为472分,乘以85%计算结果为401.2分,则符合美术类专业破格录取资格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应达到402分。
例2:某省特殊类型相应科类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普通类本科第一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为576分,乘以90%计算结果为518.4分,该省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为472分,则报考录音艺术(电影录音)、录音艺术(音乐录音)、艺术与科技专业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应达到519分。
(2)第十六条艺术类校考本科专业录取原则中,对于破格资格的合格生源范围百分比的计算完成后,结果如有小数,则采取直接舍去小数部分不进位的计算方式。
例如:某破格条件要求校考成绩排名在合格生源前10%专业,有48名合格生源,乘以10%计算结果为4.8,则符合破格录取资格的考生校考排名应在前4名。
4.对于保留高考本科一批、二批的省份,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为普通类本科第二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
5.考生报考的校考专业对应类别的艺术类省级统考成绩须本科合格。校考与省统考对应关系请考生参照《北京电影学院2025年艺术类校考本科招生简章》附件1《北京电影学院2025年艺术类校考本科各招生专业(招考方向)与各省级艺术类统考子科类对应参照表》。
6.校考专业录取时,仅考虑第一院校志愿;同一院校志愿下如填报多个专业志愿,录取时按分数优先原则,填报的全部专业志愿均参与排队。
7.关于破格录取考生名单公示:
录取结束后,我校按教育部有关要求面向校考专业(含招考方向)合格考生公示破格录取考生名单。破格录取名单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须以书面形式向本科招生办公室实名提出,经查实有弄虚作假或作弊等行为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不再递补录取。
8.关于专业成绩并列:
录取时如果遇到专业校考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依据考生高考文化成绩的分数比值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分数比值的计算公式为:
(1)对于已实行高考综合改革或者本科录取批次已合并的生源省份
分数比值=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 所在省(区、市)特殊类型相应科类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
(2)对于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生源省份
分数比值=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 所在省(区、市)普通类本科第一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
※ 上述公式在完成计算之后,如遇小数点后有多位的情况,即保留小数点后四位小数。对于四位小数后面的小数部分,按照四舍五入的计算办法。例如,某历史类考生高考成绩403分,该考生高考所在省(区、市)的特殊类型历史类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576分,按照上述方法计算出来的分数比值为0.6997。
※ 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所以上述分数比值计算公式中,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均不含政策性加分。
※ 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以及本科录取批次合并的省(区、市),录取控制分数线如有统一规定,我校将按照教育部以及考生所在省(区、市)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北京电影学院艺术类统考本科专业录取原则:
对于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进档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考生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相应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播音与主持类省级统考成绩合格,按照分省计划,依据播音与主持类投档排序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的原则,安排专业及录取。如考生所在省(区、市)对录取原则做统一规定,则按省相关规定执行。
①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投档时,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区、市)统一规定的投档排序规则。
②在安排专业及录取时,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均包含政策性加分。
③在安排专业及录取时,如果遇到投档排序综合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依据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④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区、市),我校将按照教育部以及考生所在省(区、市)相关规定执行。
⑤如遇教育部以及考生所在省(区、市)新一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其它补充规定,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北京电影学院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录取原则:
对于报考戏剧影视表演专业高职(专科)层次的进档考生,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考生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相应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表(导)演类(戏剧影视表演)省级统考成绩合格,按照分省计划,依据表(导)演类(戏剧影视表演)投档排序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的原则,安排专业及录取。如考生所在省(区、市)对录取原则做统一规定,则按省相关规定执行。
对于报考人物形象设计专业、影视动画专业高职(专科)层次的进档考生,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考生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相应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美术与设计类省级统考成绩合格,按照分省计划,依据美术与设计类投档排序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的原则,安排专业及录取。如考生所在省(区、市)对录取原则做统一规定,则按省相关规定执行。
①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投档时,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区、市)统一规定的投档排序规则。
②在安排专业及录取时,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均包含政策性加分。
③在安排专业及录取时,如果遇到投档排序综合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依据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④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区、市),我校将按照教育部以及考生所在省(区、市)相关规定执行。
⑤按照北京市有关规定,北京市高职(专科)层次录取采用 “统考+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模式。我校在京高职(专科)层次专业录取要求考生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历史与思想政治两门科目成绩合格。
⑥如遇教育部以及考生所在省(区、市)新一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其它补充规定,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北京电影学院普通类本科专业(含不使用专业考试成绩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原则:
①学校根据各省(区、市)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确定调档比例。
②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投档时,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区、市)统一规定的投档排序规则。
③在安排专业及录取时,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均包含政策性加分。
④在安排专业及录取时,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及录取,不设专业级差。对于符合录取标准的考生,学校依据进档考生总分(高考文化总分+政策性加分),按照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和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对于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生源省份,如果遇到考生总分相同,依次按照语文、外语、数学、综合科目的先后顺序进行科目成绩比较,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对于已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生源省份,如果遇到考生总分相同,依次按照语文、外语、数学、三门选考科目总分的先后顺序进行科目成绩比较,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⑤对于已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生源省份,考生的选考科目必须符合所报考专业选考科目限制要求。
⑥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依据考生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完成招生计划。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条 报考我校的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地区考生,请登录我校【本科招生网—港澳台侨页面】(https://zs.bfa.edu.cn/gatq.htm),查询相应类型的招生简章,以了解详细的报考要求。
第二十一条 专业录取的其他要求。
①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我校本科、高职(专科)各专业录取对于高考外语语种没有特殊要求。新生入学后外语一律学习英语。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请谨慎报考。
②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我校本科、高职(专科)各专业录取对于高考文化课单科成绩没有特殊要求。
③按照教育部以及高考改革省份有关要求,我校本科、高职(专科)各专业对于高考改革省份选考科目的要求以主管部门审核、招生省份公布为准。
点击查看北京电影学院2025年艺术类校考本科招生简章:https://zs.bfa.edu.cn/tgpdf/bfa2025yslzsjz.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