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山西电子科技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5山西电子科技学院录取规则,主要包含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原则
第十六条 学校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规定,坚持“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进行。
第十七条 学校实行“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中,结合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考生。
第十八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志愿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九条 专业志愿之间不设专业级差。
第二十条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录取工作按照该省份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投档考生须满足学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对实行“院校+专业组”填报模式的省份,在考生所投档的专业组内,根据投档成绩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对无法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如服从专业调剂,由学校调剂到该专业组内未录满的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一条 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文史、理工类专业根据考生投档成绩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对无法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如服从专业调剂,由学校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二条 艺术类专业使用生源省份专业统考成绩,执行生源地所在省份该类专业的投档规则,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第二十三条 进档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录取。
第二十四条 专升本的招生录取,严格执行省教育厅、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有关文件精神和录取规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二十五条 学校同意并执行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主管部门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
第二十六条 学校外语公共课只开设英语教学,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学校不开设少数民族语言教学。
第二十七条 学校音乐学(器乐)专业只招收钢琴、扬琴、双簧管、二胡器种考生。
第二十八条 学校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考生须同时符合《民用航空人员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CCAR-67FS-R4)及《空勤人员和空中交通管制员体检鉴定医学标准》(AC-67FS-001)IV类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