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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山西电子科技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更新:2025-5-28 11:09:33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2025山西电子科技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5山西电子科技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

录取原则

第十六条 学校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规定,坚持“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进行。

第十七条 学校实行“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中,结合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考生。

第十八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志愿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九条 专业志愿之间不设专业级差。

第二十二条 艺术类专业使用生源省份专业统考成绩,执行生源地所在省份该类专业的投档规则,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第二十七条 学校音乐学(器乐)专业只招收钢琴、扬琴、双簧管、二胡器种考生。

第二十八条 学校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考生须同时符合《民用航空人员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CCAR-67FS-R4)及《空勤人员和空中交通管制员体检鉴定医学标准》(AC-67FS-001)IV类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