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5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主要包含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四条 按照福建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计划,学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专业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合理分配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五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福建省教育厅核准备案的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计划。2025年学校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第六条 学校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对思想品德考核合格的考生投档成绩择优录取。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2025年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福建省实行“按专业志愿平行投档模式”录取。省外专业录取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规则,即对思想品德考核合格的进档考生按分数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列,按分数排序依次录取到第一专业,如第一专业录满,依次录取到第二、三专业,以此类推;若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已录满,但有填写“服从专业调剂”,则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到未满额的专业。填写“不服从专业调剂”和未填写服从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处理。
体育类专业录取时: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数排名规则对投档考生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分数无明确规定排名规则时,对综合成绩并列的,则按专业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专业总成绩也并列的,则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成绩顺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七条 报考本校的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等相关文件规定,高考体检不合格的,学校将不予录取。考生入校后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于隐瞒自己身体重大疾病的,如患有严重心脏病、尿毒症、重症癫痫、精神病、抑郁症等,考生在校期间若产生意外情况,学校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报考航海技术专业和轮机工程技术专业,未来有意从事船员职业的考生身体条件必须符合《船员健康检查要求》(GB30035-2021)的标准。其中报考航海技术专业,未来有意从事海船船长和甲板部值班船员岗位的考生身体条件要求为:远视力检查双眼裸视力均能达到4.7(0.5)及以上,或双眼裸视力均能达到4.0(0.1)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到4.9(0.8)及以上;男女生身高均不低于160厘米;辨色力正常,无复视。报考轮机工程技术专业,未来有意从事海船轮机部值班船员及无线电操作人员岗位的考生身体条件要求为:远视力检查双眼裸视力均能达到4.6(0.4)及以上,或双眼裸视力均能达到4.0(0.1)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到4.6(0.4)及以上;男女生身高均不低于155厘米,无红绿色盲。未来无意愿从事船员职业者,不受此条款限制。
报考食品智能加工技术、食品检验检测技术、分析检验技术专业的考生需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无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
第八条 各专业招生没有男、女生比例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