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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更新:2023-6-5 15:14:27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录取规则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1.按国家教育部的要求,实行公正、公平、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内蒙古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监督。

2.外语语种要求:不限(受师资等办学条件限制,新生入学后外语课只开设英语教学,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填报)。

3.男女生比例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要求: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5.录取具体方式:

(1)我校按专业志愿清规则进行录取。

(2)考生所报专业未能录取,若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做退档处理。

(3)我校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

(4)对口美工设计类的考生,专业课成绩达到内蒙古自治区划定的专业课合格线后方可报考。采取专业志愿清的方式按文化课从高到低录取。

(5)投档成绩相同时,首先执行国家或自治区所规定的相关优先录取政策;其次参照考生单科成绩,文科和蒙授文科考生依次根据语文(蒙古语文甲或朝鲜语文)、文科综合、外语、文科数学单科成绩择优安排专业,理科和蒙授理科考生依次根据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蒙古语文甲或朝鲜语文)、外语单科成绩择优安排专业;对口中职的考生,采取专业志愿清的方式按文化课从高到低录取,文化科相同依次比较专业课综合、高职语文、高职数学、高职英语单科成绩择优安排专业。

(6)我校原则上认可各省、自治区招生有关加分和优先录取的规定。

(7)学校成立由校领导、纪检、招就、教务、二级学院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领导招生工作。招生就业处具体组织实施招生工作,负责招生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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