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江西艺术职业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5江西艺术职业学院录取规则,主要包含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监督”的录取机制,招生录取工作严格遵守教育部有关政策规定,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 江西本省统招录取原则:
(一)江西省普通类(历史科目组、物理科目组)专业录取原则:专业录取按照平行志愿方式执行,即:按“分数清”原则,“分数优先、遵循志愿”进行平行分档,各专业之间无分数级差要求。总分相同的考生,依次按考生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仍相同则历史科目组按语文、外语、数学、历史单科顺序排序,物理组科目则按数学、外语、语文、物理单科顺序排序。分档后确定各专业分数线,再按各专业录取条件进行阅档确定专业。若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剂录取到招生计划未完成的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对其作退档处理。
(二)江西省艺术专业录取原则:我院艺术类专业按照“院校专业组”填报志愿执行,艺术类相关科类省统考成绩及高考文化成绩均达到江西省高职(专科)相关专业类专业控制线,对投档至我院志愿的考生,按各专业组相关科类省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专业省统考成绩并列时,依次按照考生文化总成绩、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各专业组明细如下:
01组:音乐表演(声乐方向)、现代流行音乐(流行音乐演唱)、音乐制作(声乐方向)等专业,分别按音乐类省统考音乐表演类(声乐)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02组:音乐表演(器乐方向)、现代流行音乐(流行音乐器乐)、音乐制作(器乐方向)等专业,分别按音乐类省统考音乐表演类(器乐)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03组:舞蹈表演、舞蹈编导、国际标准舞等专业,按省统考舞蹈类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04组:戏剧影视表演、时尚表演与传播等专业,分别按表(导)演类省统考戏剧影视表演类、服装表演类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05组:数字媒体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人物形象设计、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 、服装与服饰设计、影视动画、产品艺术设计、游戏艺术设计等专业,按省统考美术与设计类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06组:书画艺术专业按省统考书法类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07组:播音与主持类专业,按省统考播音与主持类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三)外省普通类、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我院严格执行国家各省(市)的招生政策,按照国家及各省(市)高考招生的规定和程序,以及投档的分数线择优录取,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录取原则进行投档录取。对于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按所在省(市)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如无相关规定,报考艺术类专业的专业省统考成绩较高者优先录取,报考历史类的语文成绩较高者优先,报考物理类的数学成绩较高者优先。
第十三条 录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十四条 招生语种要求:无外语语种限制,我院以英语作为基础安排教学,无其他加试要求。
第十五条 对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学院不予录取。
第十六条 报考学院的考生应根据自身健康状况并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慎重填报专业志愿,其中,环境艺术设计、产品艺术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等专业不予录取色盲考生。考生录取后经学院体检复查不合格者或体检结果弄虚作假者,学院将报请考生所在省级招考机构批准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第十七条 报考空中乘务专业体检要求:
1.身高要求:女生要求1.60米至1.75米之间,男生要求1.73米至1.85米之间。
2.视力要求:矫正视力不低于0.4,无色盲、色弱、斜视等视觉障碍。
3.健康状况:考生需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遗传性疾病、精神病史等。要求体形匀称,无明显的“O”型、“X”型腿等身体缺陷。
4.其他要求:考生身体裸露部分不得有文身,无刑事记录,确保符合航空公司的安全要求。
第十八条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严格执行国家及各省(市)的招生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