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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大学录取规则

更新:2023-5-12 9:54:25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青岛大学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青岛大学录取规则,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 学校的录取工作采用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方式,公平、公正、择优录取。录取工作结束后,学校根据经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册打印录取通知,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

第十三条 对于进档考生,学校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按考生高考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排队,依次根据考生所报专业志愿确定录取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无级差。在高考改革省份的录取工作按照有关省份文件执行,高考改革省份投档考生须满足学校招生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在按照“院校专业组”投档的高考改革省份,根据考生志愿在同一专业组中安排专业。

考生高考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份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录取。对没有明确同分比较规则的省份,依次录取实考分高者、有政策加分者、相关科目分数高者,如仍相同,参考考生高中综合素质档案择优录取。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成绩、文综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成绩、理综成绩、语文成绩、外语成绩,高考改革省份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选考科目中最高分。

第十四条 当考生高考投档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根据高考投档成绩并适当参考考生单科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做退档处理。录取后不接受考生提出的退档申请,请考生合理填报专业志愿。

第十五条 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且英语单科成绩要求为满分分值80%及以上。

第十六条 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特殊类型招生按以下原则录取:

(一)体育教育专业录取

学校执行生源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体育类相关专业录取政策,考生进档后,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排队确定录取顺序;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比对体育专业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当考生投档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则作退档处理。

(二)其他特殊类型招生录取办法,按照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等上级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学校本年度相关类别招生简章及资格生公示等执行。

第十八条 学校录取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合格的考生。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份的有关规定执行,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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