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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更新:2023-5-12 9:56:28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聊城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聊城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第十二条 根据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管理体制,学校招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三条 专业语种不限,学校统一开设的外语课程为英语。

第十四条 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五条 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护理、旅游管理类相关专业要求身体无残疾、五官端正。

第十六条 录取原则:

1.山东省统一高考招生以考生符合所填报志愿的选考科目范围为前提,分段填报,分段录取;学校所有专业不限选考科目要求,根据考生高考总分,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直接投到考生所填报学校的具体专业。

2.对执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的省(市、自治区),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原则开展录取工作。若录取不满时,再录取征求志愿考生;对征求志愿投档和按规定降分录取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视情况进行降分征求志愿。对不设置“平行志愿”录取办法的省(市、自治区),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录取第二志愿,仍不满时再录取第三志愿或征求志愿考生。对于进档考生,专业录取按考生专业志愿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在确定录取资格时,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情况均计入总分,无单科成绩要求。

4.春季高考考生按专业类别由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5.录取结果通过招办咨询电话,学校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等渠道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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