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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更新:2023-5-12 9:44:26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临沂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临沂职业学院录取规则,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九条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各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监督的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学校在招生录取和安排专业时,相同条件下优先考虑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外语听力成绩高的考生。

第十条 外语语种要求:语种不限,入学后小语种不能组班的改为英语。

第十一条 男女比例: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二条 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三条 录取方式:

1.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按投档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2.在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按照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1)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后续)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后续志愿考生。

(2)投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确定专业。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满足某专业计划,则本专业不再录取其它专业志愿考生;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不满足某专业计划,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依此类推。 当投档考生各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根据专业计划缺额情况进行专业调剂,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关于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在内蒙古自治区招生录取规则的建议函》建议,我校在内蒙古自治区普通类招生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3.在确定录取资格时,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情况均计入总分,无单科成绩要求。

4.山东省春季高考考生按教育厅规定的专业类别分专业进行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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