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青岛远洋船员职业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5青岛远洋船员职业学院录取规则,主要包含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学院在省级招生部门的监督下,全面考核、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外语语种:英语。非英语语种慎报。
第十三条 男女比例:各专业性别不限,但是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船舶电子电气技术专业适宜男生就读,女生慎报。
第十四条 思想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
考生思想品德考核须合格。身体健康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文件中的规定和要求。其中,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船舶电子电气技术专业体检标准按照我国国家标准《船员健康检查要求》(GB 30035-2021)规定执行:
1.航海技术专业:身高1.60米及以上;无色盲及色弱;双眼裸视均能达0.1及以上,且双眼矫正视力均能达0.8及以上;听力以电测听力计测定,一耳裸听力在0.5、1.0、2.0、3.0kHz频段上平均小于等于30dB,另一耳裸听力在0.5、1.0、2.0、3.0kHz频段上平均小于等于40dB。其他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相关规定执行。
2.轮机工程技术、船舶电子电气技术专业:身高1.55米及以上;无色盲;双眼裸视均能达0.1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0.4及以上。听力以电测听力计测定,一耳裸听力在0.5、1.0、2.0、3.0kHz频段上平均小于等于30dB,另一耳裸听力在0.5、1.0、2.0、3.0kHz频段上平均小于等于40dB。其他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录取原则:
(一)普通专科录取
1.学院按各省教育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志愿设置和投档原则录取。按考生所在省教育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志愿投档原则,进档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若上线考生不足,则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征集(后续)志愿考生。
2.按分数优先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对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学院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即按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同分状态下依次按照英语、数学、语文单科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
3.确定录取专业时按照教育部及国家海事局有关体检标准执行。录取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船舶电子电气技术专业志愿时,考生的身体条件必须符合教育部及国家海事局有关体检标准。
4.志愿间不采用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
5.根据所在省的规定,在志愿生源均不能满足招生计划时,可录取服从调剂的考生。
6.在确定录取资格时,考生的各种加分情况均计入总分,无单科成绩要求。
(二)3+2分段培养贯通本科录取
1. 山东省3+2分段培养对口贯通本科录取专业时,严格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
2. 外语语种:英语。非英语语种慎报。
(三)春季高考录取
春季高考录取时按考生专业大类分专业进行录取。
第十六条 录取结果公布渠道:
考生可通过所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学院招生就业网、微信公众号、学院招办咨询电话等方式查询录取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