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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兰屯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更新:2023-6-5 15:16:08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扎兰屯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扎兰屯职业学院录取规则,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录取规则

第十条 录取工作依据教育厅批复各专业科类计划执行,按照“专业志愿清”的录取规则,并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和安排专业以投档成绩为准,出现平行分时,普通类考生中文科和蒙授文科考生,依次按语文(蒙古语文甲或朝鲜语文,下同)、文科综合、外语、文科数学单科成绩择优录取;理科和蒙授理科考生,依次按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单科成线择优录取;高职类考生依次按照高职语文、高职数学、高职英语、专业综合成绩排序后择优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第十一条 学校所有专业的外语教学只开设英语;飞机机电设备维修专业招生要求:只招收理科男生、英语成绩不低于70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原则上不予录取:生活不能自理;斜视;嗅觉迟钝;口吃;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5米以内,另一耳全聋者;色盲、色弱者;肝功能不正常者;每眼矫正远视力不低于4.0且镜片度数不大于500度。

第十二条 健康体检标准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指导意见》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