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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长春人文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更新:2025-5-9 16:59:26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2025长春人文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5长春人文学院录取规则,主要包含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说明

第九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英语专业、翻译专业、商务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其它专业不限。

第十条 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一条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要求和身体健康检查要求

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要求和身体健康检查要求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招工作的通知》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其补充规定执行:

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不予录取

1.严重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压病。

2.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

3.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

4.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

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外不予录取。

(1)原发型肺结核、浸润性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

(2)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

(3)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

1.执行各省(区、市)招办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政策;

2.投档比例:在实行按顺序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原则上按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调阅考生档案;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原则上按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00%调阅考生档案。如生源省份投档比例有特殊规定,按生源省份要求执行。

3.院校志愿:对于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或批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招收非第一志愿考生。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或批次,按照平行志愿政策录取。

4.专业志愿优先级别:对于进档考生,投档分数相同且专业志愿相同时,按生源地投档成绩排序规则录取;如生源所在省没有规定排序规则的,则按照以下规则排序录取:(1)实行“3+1+2”模式高考改革的省份,进档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时,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物理类依次为数学、语文、外语、首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的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的再选科目;历史类依次为语文、数学、外语、首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的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的再选科目。(2)实行“3+3”模式高考改革的省份,进档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依次为外语、数学、语文、单科最高成绩的选考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的选考科目、单科第三高成绩的选考科目。(3)非高考改革的省份,进档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史类依次为语文、外语、文综合、数学,理工类依次为数学、外语、理综合、语文。

5.专业调剂及退档:对于进档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依次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或服从调剂但不符合未录满专业培养要求的考生,均做退档处理。

6.普通类专业:对于进档考生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7.艺术类专业:

(1)对于进档考生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录取,报考我校音乐学、舞蹈学、表演(影视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及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所在省(区、市)相应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我校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承认各省(区、市)表(导)演类(服装表演方向)专业省统考成绩,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承认各省(区、市)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时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专业统考成绩均须达到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投档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投档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专业统考成绩、文化课成绩、语文、外语、数学先后顺序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原则上安排在普通类专业相应批次,直接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并执行该批次录取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