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黑河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5黑河学院录取规则,主要包含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条 根据教育部发布的《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及黑龙江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有关录取的政策规定,本着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进行录取。
第十一条 投档比例按照招生计划数1:1执行。
第十二条 实行高考改革的地区,投档考生应满足我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选考科目要求以各省级招办审核公布内容为准。
第十三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一)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进行专业录取,不设专业志愿级差。
(二)对符合国家政策,享受加分、降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加分、降分提档,录取时以投档成绩为准,以考生投档成绩作为专业录取依据。
(三)在专业录取过程中,若投档分相同,按照考试科目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后录取。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科目顺序为:语文+数学、外语、其他三科之和。
其他省份科目顺序为:历史类(文史类)顺序为语文、外语、数学、其他三科之和;物理类(理工类)顺序为数学、外语、语文、其他三科之和。
(一)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进行专业录取,不设专业志愿级差。
(二)考生专业课成绩均使用其所在省的统考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关专业课省级统考成绩均须达到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三)各省招生考试院按照本省规定投档后,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照文化课总分(不含照顾政策分数)从高到低录取。文化课总分相同时参考相关高考科目成绩及顺序。
艺术类、体育类科目顺序为语文、数学、外语。
第十五条 专业调剂
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同分排序原则同上。
按专业组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只能在同一个专业组内进行调剂。
没有填报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志愿的考生,不会被调剂录取到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生入校后不得转入非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习。
第十六条 报考英语(含师范)、翻译(英语方向)专业限招外语语种为英语,其它专业不限。
第十七条 学校各专业录取对单科成绩不作具体要求。学校不设预留计划,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八条 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认定为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第十九条 体检要求
1、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能录取的专业:化学(含师范类)、应用化学、生物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
2、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美术学(师范类)、绘画、工艺美术、环境设计、视觉长达设计、化学(含师范类)、应用化学、生物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
3、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黄、绿、兰、紫各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数码、字母者不能录取的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含师范类)、物联网工程;
4、对患有传染性疾病、精神性疾病、血液病、心脏病、高血压等无法完成学业的疾病及学习不能自理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对于“患有部分疾病者或生理缺陷,不能按专业培养方案完成学业的考生”须慎重报考相关专业,具体按照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录取结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公布,考生也可登陆黑河学院招生信息网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