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5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主要包含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招生计划及录取原则
第八条 学院本省招生批次为普通类高职(专科)提前批、普通类高职(专科)批、艺术类高职(专科)批;外省招生批次为普通类高职(专科)批及艺术类高职(专科)批。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核准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结合学校的办学条件,编制并报送招生来源计划。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各省(市、区)招生管理部门颁布为准。
第九条 学院根据投档成绩,对进档考生依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普通类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各省(市、区)排位录取,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综合(首选科目单科、再选科目单科以此类推)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艺术类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艺术与设计类统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第十条 如果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未被录取,服从专业调剂的,按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则进行退档处理。
第十一条 学院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于残障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予以正常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