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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更新:2023-5-16 17:46:30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大庆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大庆职业学院录取规则,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考生通过网上填报志愿,学院分省(市、自治区)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第十五条  录取时,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即以考生投档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顺序(不含专业服从志愿)录取,优先满足投档成绩高的考生专业志愿,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有专业志愿考生安排完专业后再进行调剂录取。分数相同考生(同分末段),按考生所在省份分数相同考生排名办法或排位次办法,排名在前者或位次在前者优先录取。

第十六条  对不能满足其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七条  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

第十八条  学生符合所在省(市、自治区)照顾条件,加分或减分投档的,我院均予以认可,并在高考文化课总分相等的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十九条  所有专业外语语种不限,不进行口试。

第二十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另外,石油工程技术、油气智能开采技术专业,面向矿区艰苦行业,更适合男生就业,要求身体无残疾。

第二十一条  学校在招生计划未完成的情况下,接收征集志愿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