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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更新:2023-5-16 17:41:52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哈尔滨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哈尔滨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学院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加分投档。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加上照顾分后的总分数对待,安排专业时认可加分。

第十六条  对拟录取考生的专业安排,根据“专业志愿优先,依照分数”的原则进行确定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如考生所填志愿都无法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者,根据考生成绩在允许调剂的专业范围内调剂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其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情况下,学院将予以退档处理。专业录取时,若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文史类为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数学,理工类为数学、外语、理科综合、语文。

对于高考改革试点采用“院校+专业组”模式录取省份的考生,拟录取考生的专业安排同样根据“专业志愿优先,依照分数”的原则进行确定录取,专业调剂按当地新高考方案实施。

对于高考改革试点采用“专业(类) +院校”模式录取省份的考生,拟录取考生的专业安排按照该模式规则安排专业。

学院在内蒙古自治区的招生录取,对于普通类专业,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本校所设专业更适合男生学习就业,但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八条  学校外语课采用英语授课。

第十九条  身体健康状况: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