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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黑龙江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更新:2025-5-23 17:43:38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2025黑龙江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5黑龙江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主要包含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条 根据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布的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招工作的有关规定,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 投档比例:学校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在不同批次规定的投档比例进行设置。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

1.采取“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专业录取,不设专业级差。当考生投档成绩达到学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且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照分数从高到低录取到尚未完成计划的专业中,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2.对符合国家照顾政策,享受加分、降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以投档成绩作为录取和分配专业的依据。

3.相同条件考生专业录取原则

非综合改革省份。等效投档成绩相同的多个考生进入同一专业时,优先录取享有照顾政策的考生。如无照顾政策,普通类参考相关高考科目成绩(文史类参考科目及顺序为: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数学;理工类参考科目及顺序为:数学、外语、理科综合、语文)择优录取。

综合改革省份。等效投档成绩相同的多个考生进入同一专业时,优先录取享有照顾政策的考生。如无照顾政策,普通类按照所在省份投档成绩的同分排位由高到低进行专业录取,同分排位相同时参考相关高考科目成绩(历史类参考科目及顺序为:语文、外语、数学;物理类参考科目及顺序为:数学、外语、语文)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录取时没有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四条 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认定为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体检要求按照本年度教育部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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