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大学生必备网!
当前位置:首页>院校库>录取规则>普通高考>黑龙江公安警官职业学院

2025黑龙江公安警官职业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更新:2025-5-22 16:54:30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2025黑龙江公安警官职业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5黑龙江公安警官职业学院录取规则,主要包含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凡参加2025年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首选历史、物理科目兼收,再选科目无要求),成绩达到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划定的全省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含照顾政策分)、符合学院招生条件且通过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治考察、面试、体检及体能测评的考生,须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规定的网上填报时间内填报志愿

第十八条 学院录取安排在普通类本科提前批时段进行。根据“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录取原则,在考生政治考察、面试、体检及体能测评均合格的基础上,根据学院招生计划及考生志愿填报情况,严格按照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未被学院录取者,不影响其他批次院校录取。

第十九条 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根据考生所报志愿和招生计划等情况,按照规定的调档比例进行投档。录取时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学院执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规则,按照考生投档分数从高到低顺序录取并确定专业,录取过程中不设专业级差。当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不能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将其调剂到未完成计划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如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考生语文数学两门成绩之和、语文数学两门中的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第二十条 考生录取专业遵循考生志愿,被录取后不得调整专业。

第二十一条 学院招收英语、俄语语种考生。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2个月内,学院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格的入学资格复查。复查合格的,予以注册学籍。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