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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能源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更新:2023-5-16 17:53:10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黑龙江能源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黑龙江能源职业学院录取规则,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十一、普通类录取原则:

1、我校招生录取工作将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以及各省教育厅、各省招生考试院的有关规定实施,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分专业录取时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同等分数按语、数、外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3、学校的录取工作采取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方式进行。录取时,按考生所报第一专业优先录取,当每个专业录满时,按志愿顺序从低分到高分调剂专业。

4、学校招生计划未完成,通过征集志愿进行录取。

5、学院所有专业没有男女比例要求,所有考生均可报考所以专业。

十二、体育类考生录取原则

1、严格执行教育部招生政策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的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原则,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学院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考生。体育类录取规则为专科课(术科)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最低控制线后,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底录取。

3、学院执行各有关省、市、自治区的照顾加分政策。在分数相同条件下,优先录取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以及在文、体特长方面综合素质好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