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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科学技术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更新:2023-5-16 17:37:25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哈尔滨科学技术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哈尔滨科学技术职业学院录取规则,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合格、高考成绩达到本省录取分数线前提下,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志愿、分数相同时,按单科顺序及分数,文科按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数学顺序,理科按数学、外语、理科综合、语文顺序由高向低录取,对无法满足所填报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外省按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录取原则执行。

第十六条 外语要求:考生报考时无外语语种限制,但入校后按英语安排教学。

第十七条 学校体育类、艺术类专业:黑龙江考生使用本省体育类、艺术类统考成绩。录取原则是根据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相关要求,按体育、艺术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分数相同时,按专业课(术科)成绩,如专业课(术科)成绩也相同,再按文化课成绩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外省按相关省份要求执行。

第十八条 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十九条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并在高考文化课总分相等的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二十条 学校在招生计划未完成情况下,接收征集志愿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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