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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录取规则

更新:2023-5-15 10:37:29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录取规则,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招生计划及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学校根据社会需求、办学条件、专业发展、生源状况等,制定学校招生计划,经校长办公会审定后,报河南省教育厅和教育部审批。

第十五条学校招生办公室根据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批准的招生计划制定招生方案,同时将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报送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院(招生考试办公室)备案,并通过相关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十六条招生录取工作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院(招生考试办公室)统一领导下进行,严格按照教育部和教育厅下达计划执行。招收的学生外语语种不限,但考生入学后专业教学培养外语以英语安排教学,护理(日本语)专业以日本语安排教学。

第十七条对于进档考生,实行“志愿清、专业清”录取规则。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顺序择优录取;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能录取时,如服从调剂,可调剂到其他专业,不同意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依据考生专业志愿情况,专业招生计划可进行适当调整。

第十八条执行教育部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的体检标准,医学类、药学类专业限招色盲、色弱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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