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湖北大学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5湖北大学录取规则,主要包含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九条 普通高考考生(含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高水平运动队、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荆楚优师计划、内地新疆班、少数民族协作计划等)须参加当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运动训练等其他类型考生按有关规定参加相应的考试。
第十条 考生电子档案按规定投入学校后,学校根据考生电子档案信息、填报的专业(类)志愿,结合其思想政治表现、体检等各方面情况,以“分数优先”的原则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考生专业(类)。若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按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同分排序原则进行录取。如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未提供同分排序原则,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传统高考省份相关科目理工类为数学、综合,文史类为语文、综合,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因专业(类)招生计划数所限不能满足考生志愿的,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可安排至其他专业(类),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第十一条 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考生填报专业志愿须符合高考选考科目要求,志愿规则遵循生源属地化原则,执行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政策。
第十二条 英语、英语(师范类)限招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考生外语应试语种。学校公共外语课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小语种除外),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十三条 体育教育(师范类)、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按照投档考生综合成绩分省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办法:文化成绩÷文化满分×375+专业成绩÷专业满分×375。若省级考试招生主管部门有具体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按其投档办法执行。
第十四条 美术学、设计学类(含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录取时按照投档考生综合成绩分省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办法:文化成绩÷文化满分×600+专业成绩÷专业满分×400。若省级考试招生主管部门有具体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按其投档办法执行。
第十五条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文化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公布的同科类第一批本科院校录取控制分数线(或参考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的80%,小数点按四舍五入规则取整。
第十六条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湖北大学曼城联合学院)包含:材料科学与工程(中外合作办学)、电子信息工程(中外合作办学)、软件工程(中外合作办学),只录取填报有上述专业志愿的考生,专业服从调剂者视为服从上述专业间调剂。录取的学生入学后不得转换到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以外的专业。
第十七条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包含:国际事务与国际关系(中外合作办学)、环境工程(中外合作办学)、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只录取填报有上述专业志愿的考生。录取到国际事务与国际关系(中外合作办学)、环境工程(中外合作办学)的学生入学后不得转换到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及机构以外的专业,录取到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的学生不可申请转专业。
第十八条 运动训练专业招生录取办法详见《湖北大学2025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录取办法详见《湖北大学2025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高水平运动队招生专业不安排分省分专业计划,不认可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
第十九条 凡填报我校志愿的投档考生,按规定录取后不换录、不退档。
第二十条 按专业类招生的,依据有关规定实行专业分流培养。人才培养创新班入校后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遴选。
第二十一条 葡萄牙语专业实行“2+1+1”培养模式,即第三学年到葡萄牙语国家或地区知名高校交流学习一年。
第二十二条 录取考生入学后,可按《湖北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和大类分流管理办法》提出申请后,通过双向选择调换专业。
第二十三条 学校对考生身体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二十四条 入学资格复查不合格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 学校承担湖北省“荆楚优师计划”免费师范生项目培养工作,其招生录取按照湖北省教育厅招生办公室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