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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湖北大学艺术类录取规则

更新:2025-5-23 17:15:39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2025湖北大学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5湖北大学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

录取规则

第十条 考生电子档案按规定投入学校后,学校根据考生电子档案信息、填报的专业(类)志愿,结合其思想政治表现、体检等各方面情况,以“分数优先”的原则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考生专业(类)。若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按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同分排序原则进行录取。如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未提供同分排序原则,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传统高考省份相关科目理工类为数学、综合,文史类为语文、综合,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因专业(类)招生计划数所限不能满足考生志愿的,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可安排至其他专业(类),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第十一条 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考生填报专业志愿须符合高考选考科目要求,志愿规则遵循生源属地化原则,执行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政策。

第十二条 美术学、设计学类(含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录取时按照投档考生综合成绩分省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办法:文化成绩÷文化满分×600+专业成绩÷专业满分×400。若省级考试招生主管部门有具体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按其投档办法执行。

第十三条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文化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公布的同科类第一批本科院校录取控制分数线(或参考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的80%,小数点按四舍五入规则取整。

第十四条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包含:国际事务与国际关系(中外合作办学)、环境工程(中外合作办学)、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只录取填报有上述专业志愿的考生。录取到国际事务与国际关系(中外合作办学)、环境工程(中外合作办学)的学生入学后不得转换到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及机构以外的专业,录取到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的学生不可申请转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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