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武汉工程大学邮电与信息工程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5武汉工程大学邮电与信息工程学院录取规则,主要包含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学校预留少量计划,用于调节各省统考上线考生生源不平衡的问题,预留计划不超过本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
第十二条 在录取工作中,学院按程序将不能完成招生计划省份的指标调至生源充足的省份。
第十三条 学院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按各省(区、市)相关规定确定。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原则上投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05%以内。对实行招生考试改革,按专业、按院校专业组录取的省份,严格按当地招生部门相关录取规则录取。
第十四条 学院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档考生的专业录取原则是:按考生分数优先,遵从考生专业志愿,不设专业级差。若投档分数相同,则按照学院同分排序规则,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考生所报专业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录取到未满的专业,否则作退档处理。
学院中外校际交流项目招生专业有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国际AI大数据方向)和工商管理(国际经营学方向),学生缴纳学费和项目管理费,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国际AI大数据方向)学费1.9万元/年,缴纳4年,项目管理费1.98万元/年,缴纳3年;工商管理(国际经营学方向)学费1.9万元/年,缴纳4年,项目管理费1.88万元/年,缴纳3年。学院中外校际交流项目招生专业面向湖北省考生单独设置专业组,计划单列,只招收填报该专业组志愿的考生。考生若服从专业调剂,仅在该项目专业组内专业间调剂,未达到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入学后,学生不能申请调整至其他普通类专业。
对于有选考科目的省(区、市),录取执行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规定。
第十五条 学院在录取期间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由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面向考生公开征集志愿,公开征集志愿后的专业录取原则按第十四条执行。
第十六条 艺术类本科专业的录取规则是:认可各省专业统(联)考成绩,按考生排序成绩(排序成绩换算标准:排序成绩=省专业统(联)考成绩*60%+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40%),实行“分数优先”的办法择优录取,若省级考试招生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的投档排序规则及规定的录取规则,则按其规定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规则是:在考生高考总分、专业统考成绩分别达到内蒙古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换算标准:综合成绩=[(高考文化分÷文化满分)×60%+(专业分÷专业满分)×40%]×750,结果四舍五入取整)排序确定位次。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首先比较专业统考成绩,若相同则比较高考总分,若仍相同,按本章程“第十四条”执行。
第十七条 体育类本科专业的录取规则:认可各省专业统(联)考成绩,按考生排序成绩(排序成绩换算标准:排序成绩=[(高考总分+政策性加分)*50%+体育专业素质测试成绩*75%]),实行“分数优先”的办法择优录取,若省级考试招生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的投档排序规则及规定的录取规则,则按其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学院在录取过程中,执行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优录或降分政策。对于符合考生所在地优录条件或降分条件进档的考生,录取按本章程“第十四条”和“第十五条”执行。
第十九条 除招生计划中特殊注明的专业外,学院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新生进校后学院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也可选修日语,德语,法语,俄语等。
第二十条 学院各专业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无其他补充要求及限制,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学院所有专业均无男女比例限制,且对应届生、往届生和社会考生同等对待。
第二十二条 录取结果由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学院也通过学院官方网站和招生信息网站公布录取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