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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更新:2023-5-22 16:57:49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荆州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荆州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在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下,招生录取严格按照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划定的专科录取分数线和优录政策,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第十三条 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以内,具体视生源情况和各省区市投档比例规定执行。第十四条 我校认可各生源省份加分、优录政策,根据各生源省份投档总成绩,按照生源省份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和安排专业。第十五条 对非平行志愿投档:专业分档时按“分数优先”原则,根据考生高考总分(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录取,先安排高分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志愿额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不设置专业分数级差,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进行专业调剂;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作退档处理。对平行志愿投档:根据模拟投档生源情况,学校在正式投档前按政策调整专业计划。正式投档后,学校按招生政策审核考生档案,录取符合条件的考生。对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上报省招办批准后作退档处理。考生总分相同时,按照省招办总分排序规则排序。对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学校另行制定录取规则,并及时向社会公布。第十六条 本校各专业招生不限考生考试类别(其中,选科模式为“3+3模式”的省市考试科目要求为“不提科目要求”;选科模式为“3+1+2模式”的省市首选科目要求为“物理或历史均可”,再选科目要求为“不提科目要求”),不设男女生比例限制;外语语种不限,但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第十七条 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规定执行。第十八条 新生报到时,学校按省教育厅文件要求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按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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