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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大学兴湘学院录取规则

更新:2023-5-9 14:25:08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湘潭大学兴湘学院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湘潭大学兴湘学院录取规则,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录取原则。

2.按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3.执行生源所在省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有关规定。

4.我院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录取专业。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生源省份同分排序规则进行从高到低录取,生源省份没有统一排序规则规定的,则按单科语文、数学、外语、文(理)综合的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生源所在省招生计划未录满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所有录取及退档考生以生源地高校招生主管部门进行审核确认后的名单为准。如与生源所在省份排序规则不符,按生源所在省份政策执行。

所有录取及退档考生以生源地高校招生主管部门进行审核确认后的名单为准。

5.报考动画专业的湖南考生须参加2023年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全省统一考试,且成绩合格。专业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必须达到湖南省划定的普通本科批美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对美术类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30%+专业统考成绩×70%,最终结果保留1位小数。综合成绩相同时,按湖南省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