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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师范大学录取规则

更新:2023-5-12 15:50:24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广西师范大学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广西师范大学录取规则,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八条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和省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及实施细则,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考量考生德、智、体、美、劳情况,以其投档成绩和所填报专业志愿为依据,择优录取。

第九条  我校按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安排的录取批次及办法进行录取。实行高考改革的省(市、区)严格按照学校提前公布的选考科目要求和各省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考生选考科目须满足学校专业科目要求。

第十条 按顺序志愿投档的专业,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线上进档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平行志愿投档的专业,在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原则上对该专业进行志愿征集,志愿征集办法按各省文件要求执行。

第十一条 学校根据各省(市、区)投档规则确定提档比例。我校设定的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1:1.05之内,具体比例依据生源情况及招生省份的文件要求制定。

第十二条 根据师资情况,学校公共外语课不具备非英语语种开设条件,请高考外语选择了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志愿。入学后,非外语类专业学生的外语教学只安排英语课程。

第十三条 我校原则上按已公布的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执行录取。当录取过程中出现各专业之间线上生源差距较大的情况时,在总计划不变的前提下,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减少线上生源不足专业的招生计划数,相应增加生源充足的专业招生计划数。

第十四条 普通类专业的录取,对进档考生以投档成绩为依据,按分数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遵循考生专业志愿进行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专业录取过程中,投档成绩相同时,按考生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投档同分排序规则执行。未被所报志愿专业录取且服从调剂的考生,参考考生的相关科目成绩、特长及身体条件、综合素质评价表等综合考虑安排录取专业;未被所报志愿专业录取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对于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我校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国家专项计划招生、地方专项计划招生、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公费教育师范生招生、少数民族预科招生录取办法按照教育部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关于几类特殊专业的录取。

(一)汉语言文学(国家文科基地班)专业要求语文和英语的单科成绩原始分原则上不低于110分。

(二)英语专业(不含中外校际交流项目专业)仅招收英语语种考生且要求英语口试成绩“合格”以上,未组织外语口试的省(市、区)不做英语口试成绩要求。

(三)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的考生一般应具有有较好的外语基础,在大三学年(第5、第6学期)以中外校际对等交换培养模式赴韩国、泰国等国家,进行为期一年的汉语实践教育学习,出国费用自理,韩国约4-5万元人民币(含在国外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泰国等国家约3-3.5万元人民币(含在国外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出国期间修读的学分可以按规定转换为人才培养方案中对应课程学分,该部分学分我校不另外收取费用。该专业只录取填报有专业志愿考生。

(四)旅游管理、酒店管理和旅游管理(按职教师资班培养)专业原则上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65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7厘米。

(五)中外校际交流项目专业、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录取填报有专业志愿考生。中外校际交流项目专业仅招收英语语种考生且要求英语单科成绩原始分不低于90分,英语口语成绩无要求。

1.英语(中美校际交流项目)。

该专业与美国威斯康星拉克罗斯大学合作办学。实行“2+2”双学士学位模式进行培养。该专业前两年在国内学习期间,学费按1.8万元/年收取;后两年在美国学习期间,学费约1.5万美元/年。对无法去美国学习的学生,按《广西师范大学中外校际交流项目全日制普通本科生管理办法》分流到校内其他普通本科专业学习,按照“2+3”分流模式培养,符合分流后所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毕业条件方可毕业。分流后学生按照分流进入的专业收费标准缴纳学费。

2.英语(中英校际交流项目)。

该专业与英国格林多大学合作办学,实行“2+2”双学士学位模式进行培养。该专业前两年在国内学习期间,学费按1.8万元/年收取;后两年在英国学习期间,学费约9000英镑/年。对无法去英国学习的学生,按《广西师范大学中外校际交流项目全日制普通本科生管理办法》分流到校内其他普通本科专业学习,按照“2+3”分流模式培养,符合分流后所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毕业条件方可毕业。分流后学生按照分流进入的专业收费标准缴纳学费。

3.英语(中加校际交流项目)。

该专业与加拿大滑铁卢大学瑞尼森学院合作举办中加人才培养项目,在国内全程学习。该专业培养社会急需的“英语+专业”能力结构的高级复合型人才,前两年学费按1.8万元/年收取;两年后按《广西师范大学中外校际交流项目全日制普通本科生管理办法》分流到校内其他普通本科专业学习,按照“2+3”分流模式培养,符合分流后所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毕业条件方可毕业。分流后学生按照分流进入的专业收费标准缴纳学费。

4.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

该专业为教育部批准,广西师范大学与韩国韩瑞大学联合举办的中外合作办学“4+0”项目。学生在本校完成四年的本科学习,其中韩瑞大学负责三分之一的课程教学。

5.体育教育(中外合作办学)。

该专业为教育部批准,广西师范大学与韩国龙仁大学联合举办的中外合作办学“4+0”项目。学生在本校完成四年的本科学习,其中韩国龙仁大学负责三分之一的课程教学。

(六)体育类专业录取。

1.体育教育、体育教育(中外合作办学)、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的录取,按照考生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对体育类专业的投档规定,在考生文化成绩和体育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市、区)体育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采用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条件下按考生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投档同分排序规则执行。

2.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办法按照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和所在省(市、区)有关规定执行,具体见《广西师范大学2023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简章》。

(七)艺术类专业的录取。

按照考生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对艺术类专业的投档模式确定录取规则,在考生文化成绩和艺术统考(联考)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市、区)划定的相应科类分数线基础上,采用分数优先原则录取,同分条件下按各省份确定的投档同分排序规则执行。

1.执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区),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执行顺序志愿投档模式的省(市、区),根据以下规则录取:

美术类、法类、音乐类、舞蹈类专业按综合分〔综合分=专业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50%+文化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5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舞蹈学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厘米。

(八)小学教育(中外高水平大学学生交流计划)专业仅招收英语语种考生,且只录取填报有专业志愿考生,。该专业为教育部批准的“中外高水平大学学生交流计划”2+2中澳学分互认双学位联合培养项目。学生需按中外高校制定的联合培养方案在双方学习,第一、二学年在广西师范大学学习,第三、四学年需在澳大利亚麦考瑞大学学习,通过学分互认的方式完成中外双方的联合培养方案。学业成绩符合要求的,可同时获得中、外高校颁发的学士学位证书以及广西师范大学颁发的本科毕业证书。详见我校“中外高水平大学生交流计划”2+2双学位联合培养项目招生简章。

(九)我校的少数民族预科班分为免费少数民族预科班和普通少数民族预科班两类,只面向广西招生。

第十七条 各专业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学校建议身材过于矮小、残疾或头脸部有明显缺陷等因素,影响毕业后顺利走上教师工作岗位的考生,慎重填报我校师范类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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